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南昌市新建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园区),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以“两好”推进日常性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 2020〕7号)和《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洪新冠指办发〔2020〕33号) 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双胜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落实精准防控。围绕“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密切关注国外疫情动态,加强“四类人员”、滞鄂来区返区以及境外来区返区人员的管控,以境外高风险地区和湖北来区返区人员为重点,持续抓好昌北机场、高速公路综合服务站等重 要部位防控措施,按照既定的防控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二、继续实施网格管理。所有社区(村组)、楼栋、单位、 企业、厂区、公共场所、重点场所和公共营运车辆要充分利用好“昌通码”个人码和单位(车辆)码的管理功能,继续实行全覆盖、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好体温检测和“昌通码”查验工作, 实现逢进必扫、逢扫必测,实行动态健康认证,确保责任到人、 联系到户,各项防控措施切实落实不留死角。
三、切实做好出行防护。全区居民要一如既往做好自我防护,佩戴好口罩,自觉保持与他人距离,尽量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少聚集,不参加不必要的集聚性活动。
四、全面恢复公共交通秩序。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出行需要,逐步恢复区内公共交通的时间和频次。在做好司乘人员体温检测和查验“昌通码”合格的基础上,撤销区内国省道和县乡道公路所有交通检查卡点,村道公路一律不得实行硬隔 离,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五、尽快恢复社会生活秩序。除影剧院、剧场、KTV、酒吧(茶吧)、网吧、麻将馆、电子游戏室、洗浴中心、足浴、美容院、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线下培训机构、室内景区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外, 其余如酒店、餐馆、宾馆等生活服务性行业要落实精准防控措施,有序复市经营,注意避免不必要的面对面接触和人员聚集。 其中,宾馆行业复市前要做好卫生清理、环境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经区公安分局和区卫健委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市。
六、有序恢复公共服务。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区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有条件、有措施、 有规范地有序逐步开放。
游园绿地、公园广场、室外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空间恢复 开放,严禁举办集聚性活动,室外旅游景点在控制人流密度的基础上有序逐步开放。
继续暂停举办集市、集会、展会、大型人才招聘会等各类人员集聚型活动。继续倡导“红事”、“白事”从简,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体温检测等工作。
七、有序恢复医疗秩序。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病例监测、 发现和报告。发热病人管理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留观。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在按照相关防护要求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其 他医疗服务。
八、妥善做好复学准备。各学校要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开学复课方案,对教室、食堂、图书馆、厕所、宿舍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消杀,设立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做好安全开学各项 准备。
九、安全有序做好返院入院。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等实行封闭式管理,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安全有序做好返院入院人员的接收工作。
之前区指挥部所发政策、文件、公告、通告等与此通知不 一致的,以此通知为准。
南昌市新建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