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进一步加快企业和项目建设复工复产进度
我市出台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进一步加快企业和项目建设复工复产进度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有效消除疫情影响,2月27日,我市印发《南昌市有效应对疫情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从项目引进、项目审批、财政支持、交通运输等方面,进一步加快企业和项目建设复工复产进度,把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强化项目谋划引进
推广不见面招商
《措施》明确,建立全市重大项目库,对纳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盘子”,并能争取到主要由国家和省资金投入的重大项目,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前期经费补助;列入市“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年度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优先从入库项目中安排。及时跟踪研判形势,疫情期间,对列入中央预算内的公共卫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的重大项目,亿元以上项目每个给予50万元前期经费补助,亿元以下项目每个给予20万元前期经费补助。
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公众号等平台,针对性地开展“不见面”招商推介,鼓励各级政府出资聘请招商顾问协助招商。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采用市场化方式,面向境内外院校、企业招引专业人才,组建专业招商队伍。
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减少项目审批环节
实行“不见面”在线审批。我市项目申报、审核、评审等全程网上运行,对需要纸质批复文件的实行免费寄件;推行建设项目流程设计、告知、审批标准化。所需必须资料先提交电子版,所有资料纸质版待疫情结束后补交。
简化重大项目审批程序。省大中型建设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市重大重点项目一律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即收即办。全面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涉及规划、土地、房产、人防、消防等审批以及不动产登记的各项测绘中介服务实行“多测合一”。
减少审批环节。疫情期间,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已对可研报告进行了论证的,简化后续可研评审。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批复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总投资100万元及以下的简易、技术单一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再进行评审;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再批复可研和初步设计, 由主管部门监管。压缩审批时限。疫情期间,所有复工复产工程建设项目“一书一证”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
简化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手续。疫情期间,因应急防疫需要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招标的范围可由原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调整为1000万元以上;经审批部门核准同意后,可将应公开招标的项目调整为邀请招标。疫情期间,取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时要求注册建造师担任委托人的规定。
保障企业项目用工需求
加大就业服务和稳岗补助
我市实行返岗复工员工补贴,疫情期间,对重点企业、省大中型建设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市重大重点项目组织市外员工返岗复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予以全额补贴。对自行到岗的返岗员工和新招员工(含劳务派遣员工和小时工),按省内200元/人、省外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加大就业服务和稳岗补助。疫情期间,向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和推荐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培训学校)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等,成功推荐1名劳动者就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2000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1月24日至2月9日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按照每吸纳1名劳动者就业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企业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同时,保障务工人员住行,返岗务工人员须申领注册电子通行证,并通过手机进行个人轨迹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完善电子通行证登记信息。除近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以及其他国家要求必须隔离的人员一律在属地进行集中隔离外,返岗务工人员经必要的健康检测后可取消隔离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对辖区内镇街、社区、村委会不加甄别阻止人员出入的做法进行排查并坚决纠正,确保返岗务工人员进得来、出得去。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规上工业企业技改最高补助500万元
我市用好用足专项再贷款政策,对于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在企业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中央财政贴息50%和省财政贴息25%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贴息25%,所需资金从市级扶持制造业发展专项中列支。
拓宽项目融资渠道,疫情期间,复工后的政府投资项目按年度建设投资计划的10%的比例预拨付(按照原资金渠道安排)。建立完善全市重大重点项目融资统筹协调机制,全力争取银行信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险资等资金。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驻昌银行机构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确保2020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再降低0.5个百分点。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对于企业2020年在我市融资担保机构新发生的融资担保业务,按照发生额的0.5%给予企业保费补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降低企业贷款“过桥”成本,设立首期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普惠性转贷基金,托管机构组建前暂由南昌工控产业担保有限公司履行普惠性转贷职责,疫情期间年化费率按基准利率执行。所需资金从市级扶持金融业发展专项中列支。
加强农业项目财政资金补助。对重点保供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生产基地、加工、储存和冷藏设施等项目,单个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上年度已竣工投产并且疫情期间投入正常生产的项目,按照国家当期基准利率进行贴息(贴息期限按项目开工到建成投产期间的实际贷款时间计算,不超过1年),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加强工业项目财政资金补助。对省大中型建设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市重大重点项目鼓励类新开工工业项目,本年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0%以上的,按其年度实际完成额的6%,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鼓励类技术改造项目,本年度设备投资额超过100万元的,按其购买设备发票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
加强服务业项目财政资金补助。疫情期间,对集聚区内中小企业已采取减免租金举措的市级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管理机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用于减免房租补贴和防疫工作经费。所需资金从市级扶持服务业发展专项中列支。
疫情期间,除已经享受市级以上集聚区资金补助的商业街区、大型市场、商业综合体、商场对中小企业已减免租金20万元以上的,给予管理机构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奖励。2020年度南昌车主汽车报废后购买新车的,给予每辆1000元奖补。对农贸市场信息化改造,实现在线选购、下单和快速送货上门服务的,给予每个农贸市场不超过5万元奖补。
畅通物流交通运输
逐步有序恢复客运服务
全面恢复交通运输秩序。各地各部门不得简单采取堆填、挖断等硬隔离方式,阻碍县、乡、村道公路通行。在保障城市主、次干道交通畅通的同时,城市支路及单行道车辆能够通行有序循环,不得阻断交通。逐步有序恢复客运站场运营和市际客运班线、旅游包车、近郊公交、农村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客运服务,确保复工复产企业返岗员工顺利上下班。
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运输保障。严格落实 “一断三不断”政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运输车辆,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全面放开码头运营,对复工复产企业有需求的大吨位船舶优先引航进港。按照货物走向,引导船舶进入指定的水域锚泊,保障船舶进港、停靠安全有序,对提供民生物资供应的重大企业给予保障。
本报记者 张代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