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8.8亿元
2020-03-10
我省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8.8亿元
本报讯(记者 张瑞哲)我省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保障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据悉,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8.8亿元,比去年增长16%。
疫情发生后,省财政厅及时跟踪分析疫情和脱贫攻坚形势,认真研判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研究解决精准脱贫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会同省扶贫办研究有效应对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财政政策,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大投入,优先向疫情影响较大、脱贫任务较重的地方倾斜;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省级度电补贴等财政补助资金提前预拨,在产业发展上帮扶受疫情影响的受困群众;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针对农村处于贫困边缘且易致贫的低收入和人均收入不高且易返贫的脱贫户,开展防贫保险工作。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扶贫经营主体,我省积极落实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省财政厅所属农业担保公司明确今年2月至5月底,对全省“菜篮子”“米袋子”等服务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农业经营主体,300万元以下的政策性项目担保费率由原来的0.8%下调为不超过0.5%,其他项目担保费率由原来的1.5%下调为不超过1%。对受疫情影响而暂时经营困难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续保、调整担保周期等方式持续提供担保服务。同时,市县财政部门针对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大的产业和就业扶贫,因地制宜出台支持举措,切实减少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此外,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挂点帮扶责任,加强跟踪督办,统筹发挥驻村财政干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帮扶作用,帮助贫困村战胜疫情、巩固脱贫成果。同时,积极谋划疫情后帮扶工作,帮助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稳岗就业,确保完成全面精准脱贫、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等帮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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