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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三初三中职毕业年级学生4月7日返校学习 初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其它年级、小学、幼儿园、高校学生返校时间将适时提前公布

2020-03-21

我省高三初三中职毕业年级学生4月7日返校学习

初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其它年级、小学、幼儿园、高校学生返校时间将适时提前公布

  本报讯(记者 黎姿)3月20日,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学习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4月7日返校学习。


  部分学生返校学习时间明确为4月7日


  《通知》明确,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4月7日(星期二)返校学习。初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其它年级、小学和高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


  省教育厅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组织相关方面科学研判后,确定初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其它年级、小学、幼儿园、高校学生返校(园)学习时间,适时提前向社会公布。


  各地各校要通过“江西省校园疫情防控信息系统”,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身体状况,并持续对其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进行监测,坚决防止疫情进入校园;要配齐配足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体温枪(计)、洗手液、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口罩应按照每人每天2个的要求,保证持续供应;要组织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疫情处置预案实地演练,查找漏洞,完善预案。


  师生员工在校须戴口罩,就餐实行分段错峰和分餐制


  《通知》指出,学生返校学习后,师生员工在校须佩戴口罩。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家长及一切与学生学习、生活保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寄宿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离校;提倡有条件的学校教职工和走读生进校后完成当日所有教学、工作或学习任务后离校;严禁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走读生较多的学校应错峰上下学。每日报告自身健康信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校园按照“网格化”要求,实行划区划片管理。


  师生在校就餐实行分段错峰和分餐制,自带餐盒或使用一次性餐盒,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寄宿生一律在校内就餐,不得在校外餐饮店就餐。视情况学生可分批返回教室、宿舍就餐,或分餐配送至教室。条件允许的学生,可以回家就餐。


  鼓励学生步行上下学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加强家校合作,指导学生和家长做好家庭防护,出现疫情疑似症状时立即报告班主任。各地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公交企业与学校对接,根据学生出行需求优化公交线路,因地制宜开通定制公交、大站快线公交、微公交;鼓励有条件的家长自行接送学生上下学;家住学校附近的,鼓励学生步行上下学。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让学生分散就座。严禁学校大班额上课。在疫情结束前,暂停大型聚集活动、合班上课,图书馆暂不对外开放,必要时停止使用功能室、实验室等。中等职业学校可按原定教学安排,组织开展实习实训活动。


  精心准备好“返校复学第一课”


  各地各校要以新冠肺炎防控、春季传染病防范、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知识宣传为重点,精心准备好“返校复学第一课”。要把“战疫情”开成科普课、励志课、思政课,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理性看待、科学应对疫情,激发学生爱国热情,增强责任担当。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关心关爱工作。对因在重点疫区、身体原因或感染新冠肺炎等暂不能返校就读的学生、贫困家庭子女以及留守儿童,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相关教学辅导及关心关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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