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明确境外输入病例医疗费用支付政策

南昌日报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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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明确境外输入病例医疗费用支付政策

本报讯(任曼 记者 邹佳伶)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和境外抵昌人员健康安全,严防疫情输入扩散,近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输入病例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输入病例(含确诊、疑似患者)医疗费用支付事宜,对境外输入性病例医疗费用支付实行分类处理。

据了解,输入病例中,参保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全额补助。输入病例中,未参保人员由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确保应收尽收,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境外回国人员留院观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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