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今起发放320万电影、演艺消费券

2020-11-09

南昌今起发放320万

电影、演艺消费券

每张金额30元,可到全市范围内定点影院、演艺场所使用

本报讯 (记者 肖周)昨日,记者从市文广新旅局获悉,我市于11月9日9点向南昌市民、来昌游客发放电影、演艺消费券,所有领取到消费券的市民和游客都可以到南昌市范围内定点影院、演艺场所使用。

广大市民游客可关注“天下英雄城”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页面,点击中间“码上游”进入小程序领取界面,点击“领取优惠券”,领取消费券后,打开“云游江西”小程序的首页,点击右下角“我的”-“我的优惠券”中查看未使用栏目,即可看到领取到的电影消费券。使用时,消费者向商户出示二维码,经工作人员核验有效,即可进行消费使用(若消费面额高于电子消费券,需补足差价)。

据了解,“天下英雄城”微信公众号于11月9日开始,每日9点投放30元面值的电影、演艺消费券,投放金额共计320万元,每张金额30元的电影、演艺消费券,抢完即止。若当日未抢到电影、演艺消费券,可于次日再进行尝试。每张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券后15日内。

每个申领对象只能申领一张电影、演艺消费券,电影、演艺消费券仅限申领对象本人在南昌指定商户使用(商户名单详情请在抢券页面查看),电影、演艺消费券不允许兑换现金;游客可凭消费券享受与线上会员同等的购票价格;线下消费满60减免30元(差额部分则由申领人补齐差价);电影、演艺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赠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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