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车辆年审延期合格标电子化

2020-03-10

交通运输部:车辆年审延期合格标电子化

    近日,从国家交通运输部获悉,疫情期间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可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和道路运输保障需要,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据了解,自2020年3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等16个城市先行试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此前,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违者将被记分,并处罚款20元-200元。新规试行后,上述城市车主完成车辆登记、检验等业务之后,可在网上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检验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不再以未放置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此外,随着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为了更好的管控车辆排放,目前以私家车为主的车辆增加了新的OBD(车载诊断系统)项目,柴油车增加了NOx排放检验等项目。OBD检查范围为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油车;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油车;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柴油车。(辛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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