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当恪守正确义利观

2020-03-12

企业当恪守正确义利观

  一个茄子7元、一个鲜玉米10元……日前,武汉一公司涉嫌哄抬价格被“顶格”罚款300万元。“顶格”处罚震慑了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也警示广大企业要恪守正确的义利观。

  疫情防控期间,蔬菜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上涨,从市场价格形成规律来说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商家趁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防疫秩序,引起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稳定,则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以义取利,利济天下”。在商言商,企业追逐利润实属正常,但应树立正确的义利观,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准则,不能见利忘义,置法律法规不顾,置商业伦理不顾,置大众情感不顾。疫情当前,极少数企业利令智昏,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表面上看获利不少,但这种行为违背了中华民族“居利思义”的传统义利观,必然是不得人心的,而企业失掉人心就意味着失掉客户、失掉市场。要认识到,稳定有序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是企业立身之基、生存之本,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独立于国家、人民和社会而生存发展,正所谓“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


  (王度阡——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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