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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

2020-03-12

学会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

向贤彪

我们应该从一桩桩惨痛教训中,学会敬畏、学会怜悯,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引导公民逐步转变落后的生活风俗习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绿色生活方式本质上要求我们从内心深处敬畏自然、尊重生命,形成与自然和谐相处、与野生动植物共享美好地球家园的共识。

“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在我国古人的思想意识中,大千世界,万物有灵。对待自然、对待环境皆以生命为本,崇尚和谐包容。孔子说:“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荀子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网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

古人的朴素生态观,表明了对生命的敬畏。生命是天地万物中唯有生物才拥有的,敬畏生命就是敬畏生物。人类是宇宙生命中的一部分,与其他生命血肉相连,而其他生物又需要有主体性的人类加以呵护。当它们受到伤害时,我们要有怜悯、同情之心,尽力保护它们。这种朴素的生态道德观,体现了视万物为一体的博大胸襟。古人的朴素生态观,还体现了对大自然的摄取应该本着有理、有节、有情的原则。人类必须依赖自然生存,不可避免地要从自然中获取资源。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人类要懂得尊重自然规律和生命规律,取用有节有度。如果恣意妄为,对其他生物造成伤害,最终必然会危及人类自身。北京天坛公园原本有一种叫长耳鸮的猫头鹰,由于过度投药灭鼠,鼠见不到了,长耳鸮也见不到了,一条古老的生态食物链从此在局部断裂,令人遗憾。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要“像爱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因此,我们对大自然要有敬畏之心,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可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对大自然要有仁爱之心,不妄为、不强为、不乱为,取之有度、用之其时,顺其自然、播其仁心;对大自然要有感恩之心,它们为人类提供丰厚的物质资源和精神财富,带给人类无穷无尽的福祉。比如野生动植物,其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不可限量,我们应该善待和保护它们。

然而,现实却令人担忧。据联合国的一项报告显示,目前约有100万种动植物面临灭绝威胁,其中许多物种将有可能在未来几十年内灭绝。导致物种加速灭绝的原因之一,就是捕杀、滥食野生动物。据有关部门估算,我国地下野味市场规模已达上百亿元。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诸如穿山甲、果子狸、蝙蝠、天鹅、猪獾、竹鼠、蛇……都成了一些人的盘中餐,有些动物竟被吃到灭绝的境地。有资料表明,在过去的20年中,穿山甲数量减少了90%,野外偷猎者捕捉的穿山甲保守估计超过了100万只。黑叶猴种族数量在40年内减少了98%。如此疯狂的捕杀行为,仅仅是为了满足一些人的“口腹之欲”。其实,滥食野味既不能延年益寿,也不能青春永驻;不但不能治病,还有可能致病,对公共卫生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因为很多野生动物身上都携带大量病毒、细菌、寄生虫等,一旦侵入人体,就有可能引发疾病,损害人的健康。

无数事实证明,违背自然规律必遭致惩罚。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污染了自然环境,深受其害的是人类;残害野生动物,反受其害的也是人类。从当年非典疫情到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范围暴发,都是大自然给人类敲的警钟,也给人类上了深刻的一课。

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时特别强调,要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前不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人们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作出明确行为规范。痛定思痛,我们应该从一桩桩惨痛教训中学会敬畏、学会怜悯,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尤其要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回归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创造人与自然、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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