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打造齐鲁样板先行区
青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打造齐鲁样板先行区
《 人民日报 》( 2020年12月10日 第 17 版)
“十三五”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奋力打好乡村产业、生态、组织、人才、文化、改革六大攻坚战,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乡村振兴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了有力支持,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了青岛力量。先后获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全国第一批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市”等。
物质生活日益丰富 农民生活充分改善
青岛市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划定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强化农业科技装备建设,全市农业产能持续提升,粮食、蔬菜、肉蛋奶和水产品总产量分别稳定在300万吨、600万吨、100万吨和100万吨左右。
农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2019年,青岛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573元,比“十二五”末增长34.9%,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全面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保障水平,农村临时救助年累计金额由2万元左右提高到3万元左右。
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农村面貌显著提升
青岛市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推动农业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西海岸新区、胶州市、平度市被列入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名单,纳入名单数量居全省首位,在农业农村部评估中青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位居全国35个大中城市第7位,较5年前提升8个位次。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青岛市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年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连续5年实施美丽乡村“十百千”创建工程,累计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76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00个,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片区21个,惠及农民群众39万。
农业发展活力迸发 农村社会有序治理
青岛市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动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科学整合、有效配置,全力解决好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难题,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全市4785个村庄、494万亩耕地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占应确权村庄98.8%。以“三权分置”改革为契机,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农村产权交易额累计达到47.6亿元,是2015年的17倍。全市5972个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483万农民成为有股金、薪金、租金、医保金、养老金的“五金农民”。
青岛市深化拓展“莱西经验”,以组织振兴统领乡村全面振兴,以农村基层党组织统领乡村发展融合、治理融合、服务融合,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一统领三融合”农村基层党建新格局。全市1个镇、4个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村,莱西市获评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
数据来源:中共青岛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