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交警3小时内快速侦破一起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

2020-12-18

近日,安义县龙津镇前进路商城路段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案件发生后,安义交警快速出击,缜密侦查,不到3小时就破获了该起案件。

12月10日04时30左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龙津中队接到报警,称龙津镇前进路商城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老人倒在地上昏迷不醒,肇事车辆已经离开。

接到报警后,龙津中队值班民警迅速带领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经过对现场散落物、左某某(经120医护人员现场诊断,已无生命特征)所躺位置和受伤部位判断,确定为一起严重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

案情确定后,龙津中队民警立即将现场情况向事故中队汇报。随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启动肇事逃逸案件处置应急预案,大队领导带领事故中队民警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开展勘查及调查工作。事故中队进一步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一切可以利用的有效证据;龙津中队负责调取事故现场沿线和周边监控录像,查找现场和周边车流量信息。

结合现场遗落的车灯碎片及三轮脚踏车上发现的白色油漆,龙津中队民警根据监控资料,迅速锁定了嫌疑车辆。监控视频显示,12月10日02时49分,一辆白色小型越野客车沿前进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途径商城北边路段时,与同向的一辆人力三轮车相撞。事故发生后,白色小型越野客车驾驶员并未下车查看情况,而是直接驶离现场。

通过车辆轨迹查询,6时40分左右,民警在某酒店将嫌疑人熊某某抓获,肇事车辆也一并被查获,案件侦破取得重大进展。

经询问,熊某某对自己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事实供认不讳。据熊某某供诉,当日中午和晚上都喝了酒,经过商城路段时感觉到自己撞到了一个东西,以为是护栏,就没当一回事。后经抽取血液样本检测,熊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3.38mg/100ml。

目前,熊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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