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罚款100元!安义开出首张垃圾分类个人罚单!

2021-03-17

3月15日,安义县城管局执法队员依据《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安义县阳湖路一商户将家中生活垃圾混装投入分类垃圾桶,开出安义县首张垃圾分类个人处罚单,对商户宋某某罚款100元。

       当日上午,安义县城管局执法队员在县城街道巡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情况时,当场发现阳湖路一商户将家中生活垃圾混装投入分类垃圾桶。执法人员拿出随身携带的《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翻到第二十条,“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以下罚款”。

经过执法队员耐心教育,该商户认识到自己错误,并接受100元的行政处罚。县城管局执法大队负责人说“处罚不是真正的目的,让大家真正落实垃圾四分类才是最终目标”。


通讯员:涂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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