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合理延期”——江西南昌公安出台“32条”应对疫情
2月23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出台《南昌市公安机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共32条,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全力提供服务保障。
推行“合理延期”
实行“一企一警”
南昌公安机关将利用大数据优势,建立完善服务企业的信息系统,健全警企定期走访座谈机制,广泛开展警企共建和入企帮扶、“走亲连心”等活动,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内企业逐一开展上门走访,收集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实际困难,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配合相关部门逐一化解复工复产可能出现的退租、失业、劳资等矛盾纠纷。
推行“合理延期”服务,进一步缩短审批或备案时间,对复工复产企业涉及公安机关机动车变更备案、刊刻印章等审批事项推行容缺办理,允许先行批准,再补充证明材料;对疫情防控期间超期未办理的各类治安、户政、交管、出入境业务,均视为在有效期内,全市公安机关均可延期办理;因疫情期间被隔离等原因影响相关事项申请时效的,依法认定为不可抗力,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按照属地原则,实行“一企一警”服务。在复工复产企业密集地区,安排一名警力,对接一个复工复产企业,做好内部安全防控,加强项目建设公共安全措施落实的监督、指导,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同时,对复工复产企业减免各类收费项目,经侦、治安、出入境、监管、交管、缉毒等具有审批收费权限的警种全面降低审批收费标准,做到能不收费的尽量不收费。
推动“一链网办”服务,积极引导企业员工在网络平台办理各项业务。针对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环节推动“一链办理”;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补换领等高频事项“零材料办理”“不见面办理”;推行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办理,并通过打造更多无人智慧办事大厅,推出更多自助办理设备,为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根据《措施》要求,对急需身份证返岗复工的人员,按照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优先制证的原则,确保20天取证;对有办理居住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动车和驾驶人牌证等业务需求的复工复产企业,公安机关提供预约服务,集中上门,简化流程、现场办理;对集中住宿的企业员工等特定人员,送证上门。
针对复工复产的重点运输企业,公安机关按照“人员到岗、材料进库、产品出厂”的需求,简化交管行政审批事项、程序,为接送包车、生产物资运输、物流配送等车辆,办理特殊时期专用通行证。
落实“一户一策”
稳定治安环境
全市公安机关将整合内外帮扶资源,组织民警深入挂点帮扶贫困户,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在开展疫情实地调研排查、防控科普宣讲及证照办理上门服务的同时,全面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确保扶贫攻坚不漏一人;加大贫困地区矛盾化解和治安防控,着重化解和排除贫困地区人员返工矛盾,防止因疫情隔离管控造成失业、待业等返贫问题的发生;依法严厉打击干扰涉农扶贫项目实施、骗取扶贫资金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等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依法严厉打击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借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打严控赌博违法行为,对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发生的背景和原因进行严格倒查,查实确诊病例是因参赌或在聚赌地被感染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切断野生动物相关病毒传播源头。
此外,为强化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公安机关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行为,让企业集中精力恢复生产经营。除疫情防控需要,一般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对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纠正,一般不予行政处罚。特别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公安机关依法能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侦查措施的尽量不采取,并分清个人和企业账户;确需采取的必须按照等值原则,充分考虑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对案件定性的影响,最大限度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叶红兵 记者 钟宏瑜)
(稿件原载于2020年2月25日《南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