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财政局多措并举,推动财政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进贤县财政局根据当前形势,结合工作重点,将财政监督工作融入到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全过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推动财政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监管结合,转变监督机制
将财政监督工作和财政日常业务管理相结合,监督关口前移,以预算编制为切入点,资金使用监管为抓手,变传统事后监督机制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动态监督机制。
二、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量
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和预算执行动态监管平台等数据平台对“三公”经费、扶贫资金和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进行实时监控,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加快扶贫资金支付进度,及时纠正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支付中的违规行为,防控资金风险点。
三、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
结合今年财政工作重点,在统筹安排完成常规性工作后,有针对性选择重点行业、重点资金开展检查,通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四、加强内控监督,防范财政风险
梳理财政业务风险点,提出具体的防控措施和办法。规范业务岗位操作流程,完善岗责体系,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建立AB 岗制度,明确界定岗位职责,实行岗位互相监督;完善票据管理、密钥管理、网络管理,不定期更改密钥;定期对内部科室开展财务对账工作,保障财政人员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
五、注重部门协调,提高监督效率
加强与审计、纪检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充分运用各部门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成果,达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通过多方联动,避免监督检查的重复性,减少监督的盲区,提高监督效率。
六、抓好问题整改,维护监督权威
把整改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立查立改,重在规范”的工作思路,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亟需改进和容易整改的问题,在第一时间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给予政策指导,督促其立即整改。对于无法立行整改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计划和时限,并不定期对问题单位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规追究责任,切实维护财政监督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