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不得转学
2020-01-07
本报南昌讯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郑周贇报道:日前,记者获悉,南昌市教育局对《南昌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正式印发了《南昌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该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该办法要求,学籍号以学生的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生不变。南昌市将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凡未经南昌市、县区招生管理部门办理正常录取手续的学生,不得录入学籍档案。义务教育阶段严禁非政策性跨学区范围就读,高中阶段严禁为跨区域或本地其他学校学生空挂学籍。
该办法还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已在南昌市区域范围内分配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学:因监护人原有住房拆迁或交易等原因发生实际居住地跨县区变更而难以在原就读学校学习的;外来务工人员由外地来昌务工,其随迁子女需转入南昌市学校就读且提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证明材料的;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性安置的;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普通高中同县域、同城区内原则上不转学,因特殊原因可申请转入低一级别学校。
来源: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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