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成效显著 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 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

2020-11-27

11月26日,记者从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6年6月,江西与福建、贵州一同列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017年9月,中办、国办正式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央部署。试验区建设三年来,江西实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全面开展“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整治,发展绿色产业、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国保持领先,生态优势巩固提升。

三年来,我省坚持以体制创新、制度供给和模式探索为重点,试验区38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部出台,生态文明“四梁八柱”制度框架全面建立,江西35项改革成果列入国家推广清单。

“十三五”以来,累计完成造林544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742.9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成为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省份。

我省把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摆在突出位置,统筹推进“五河两岸一湖一江”系统治理,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前列。我省以打好八大标志性战役为统领,全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2019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3.3%、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9.7%、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

我省还深化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省建设,累计发放全流域补偿资金134.95亿元,公益林补偿标准达21.5元/亩,居全国前列。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统筹推进2万个村组整治和36个美丽宜居试点县建设,在中部率先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国检验收。

责任编辑:李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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