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公共服务需要更具备“适老性”
11月26日,在政策吹风会上,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外表示,要不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让老年人办事少跑腿。并且要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设置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为老年人提供更便捷的办事服务。国务院之前发布的《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也提出,2022年底前,基本建立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的长效机制。
事实上,许多地方正在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智能化、便捷化的同时,对老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服务。只不过,个别地方针对老年人的公共服务依然是个案化的,老年人遇到了办事难,上了媒体,往往才有解决下文,其他老年人会不会遇到同类问题,其他类似单位是否存在类似情况,缺乏通盘考虑和设计。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群体已经不是公共服务中的特殊对象,而是一个日益庞大的普遍群体,在一些特定公共服务项目中,是主要群体。以上海市为例,2019年该市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占比达到35.2%,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即便算上相对年轻化的非户籍人口,北京市在2018年底,常住人口中每四个人就有一个超过60岁。而从全国数据来看,每9个人中,就有一个人年龄超过65岁,每6个人中,就有一个年龄超过60岁。
如此高的老年人比例,似乎与许多人的实际观感不同,放眼望去南京路和三里屯的青春气息,看着朋友圈里的热门话题,你难以想象这两个城市已经是“深度老龄化”社会。这也正是公共服务需要“适老性”的原因所在,因为,公共服务的不便会缩减老年人的社会和经济生活空间,而面对新的媒介工具,老年人群体在社会生活中也存在一定的“失语”,其声音渐趋沉默,需求和困难难以为公众所知。举个例子,当一名老年人因为不会扫码被商场拒之门外时,他的选择不会是上微博发声,而是沉默,然后尽量少出门。
正因如此,公共服务的设计和实施,要通盘考虑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和客观需求,在整体上更具备“适老性”,以应对老龄化社会,更非依然把老年人群体当作特殊群体,老年人的需求当作个案处理。这样的“适老性”,绝对不只是摆一个人工登记簿取代二维码那么简单。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要全面考虑老年人群体可能面临的问题,要“适老性”与“适应青年人”的便捷性之间有所平衡,要为老年人留出足够的社会空间。
当然,让公共服务更具备“适老性”,需要年轻的公共服务设计者、提供者们有所主动作为。就像一首歌中所唱,“一代人终将老去,但总有人正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