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破浪前行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系列谈之五

2020-12-03

为实现“十四五”时期和2035年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和远景目标,必须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深入领会、切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意义重大。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这与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密不可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建设和发展的全局出发,顺势应对,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启了法治中国新时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的主要目标、奋力实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远景目标。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中国号巨轮破浪前行、扬帆远航。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凝聚全党智慧,提炼和总结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实践经验,直面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大论断,逐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实现“十四五”时期和2035年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和远景目标,必须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在普遍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更好地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摆在第一条的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万山磅礴,必有主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最根本保证。在迈向即将开启的“十四五”新征程中,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强化全面依法治国方针和决策部署的有效贯彻落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一方面,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维护人民利益、保障安居乐业,依法惩治一切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有效实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要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大宪法和法律宣传力度,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追求。“上有所率,下有所进;上有所行,下有所仿。”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实施全面依法治国目标任务的关键所在。要解决好思想观念问题,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要解决好“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厉行法治作为根本之策;要养成依法办事、依法处理各类问题的习惯,依法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让法治成为推动改革发展、确保“十四五”规划落地生效的强大动力,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责任编辑:李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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