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监管” 江西利用无人机非现场执法治污

2020-03-07

3月6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八场)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了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延彬介绍,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生态环境工作6条措施》和《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条措施》。

在执法监管方面,一是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二是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确保达标排放。三是实行宽严相济的差异化执法机制。对受疫情防控影响,环境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以督促整改为主;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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