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协同机制 凝聚社会合力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引领下,社会各界积极抗疫,或慷慨解囊,或千里驰援,或志愿服务,展现了同舟共济的互助精神。与此同时还要看到,社会力量的参与热情很高,但社会协同的效能却并未充分释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要加强组织引导、畅通渠道、鼓励支持。”如何整合社会力量,引导社会力量更规范、高效、精准地投入疫情防控,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社会力量汇聚责任与担当
通常所说的“社会力量”,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大体来说,包括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党群社团、非营利机构、企业等)。历次减灾防灾实践中,社会力量的参与往往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在这次疫情防控过程中,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众志成城,凸显了责任与担当。一是海量捐赠款物迅速汇聚到重点疫区,这是社会力量支援防疫工作最直接的方式。1月26日,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在腾讯公益平台发起“紧急救援,共抗疫情”公益项目,5天时间里,就动员了100万爱心人士,募集善款5557万元。二是聚合服务资源配合一线战“疫”。疫情初期,当医护人员和志愿者食宿困难时,武汉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动员了9家住房租赁会员单位,为医护人员和志愿者提供无偿住宿服务。三是促进经济发展,为战“疫”维护一个有秩序的后方。比如为有效稳定粮食市场,福州市粮食行业协会向会员发出保价稳市场的倡议,会员快速响应,粮食批发市场提前开业,3天时间里销售粮食800多吨。四是做好志愿服务,维系社会正常运转。在防疫宣传、人员登记、劝导劝返、卫生整治、为居家隔离人员购物送餐等服务方面,涌现出了大量甘冒风险、站在前线、默默值守的普通志愿者。而许多具有社会服务专长的社会组织也自发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信息分享、日常照护、心理咨询、科学普及等服务。
涓涓细流汇成大海,点点星光聚成银河。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社会力量不是“花边”与缀饰,而是成为战“疫”拼图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社会力量的参与也要严格自律
面对疫情,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在出钱、出物、出力的同时,还要注意“不添乱”。事实上,社会力量的参与并非越多越好,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很可能出现“越帮越忙”的情况。
首先,传染病防控工作,专业性要求非常高,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参与到一线作战。所以,对于一般的社会公众而言,不信谣、不传谣,严格做好自我防护,有发病迹象及时就医,做好这些手到擒来的小事就是为战“疫”出力。
其次,社会力量的参与也要严格自律,遵守法律。“宅生活”启动后,社区成了最大的人群聚集场所,也变成疫情易发的风险点,严格管理理所应当。但是,一些地方的社区管理,简单粗暴,擅自升级,盲目排外,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困扰。
最后,还要充分认识一些社会组织的信用风险,建立完善的慈善捐赠管理系统。新媒体时代下,慈善组织的能力、效力与公信力清清楚楚地公之于众,某些机构的沉疴旧疾无所遁形,易引发社会信任危机,应该重视其管理短板的补齐。
完善社会协同机制
“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一直是我国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的优势。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们既看到了社会力量的参与热情,也看到了统筹协调的不足,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匹配、活动不规范、公众舆论复杂等问题的存在,抑制了社会协同效能的释放。比如,全国各地本着“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将各类防护物资、药品、蔬菜等纷纷捐往疫情严重地区,但接收单位不一、多寡不均,缺乏规范性,带来了负面效应。
因此,应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的引导机制,以政府为动员主体,组织协调动员客体,整合体制内和社会上的资源,将各种危机应对的必备要素用制度约束起来,使其成为一种稳定的活动模式,形成一种权责明晰的组织体系。
一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高度协调的顶层设计有利于整合内外部资源,特别是政府要搭建好信息平台,使防疫需求与防疫志愿服务的供给精准对接。二是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分工明确、责任具体的协同状态有利于实现组织内部高效运转,这就要求政府要为社会力量的参与制定政策与规则,例如,对过分集中的定向捐赠提出调整建议,引导捐赠向更公平的方向发展。三是构建群防群控机制。政府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为其提供方便条件,让社会热情有序释放。
社会力量的工作内容非常广泛,并且各有专长,它们相互连接、相互组合,能够更充分地发挥创造性和灵活性。我国近些年来历次重大的灾害救援,也是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探索协同机制的过程。我们要在疫情防控中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探索机制,保证既能有效动员社会力量,又能整合协调和科学配置社会力量。
最伟大的力量是同心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组织各方力量、凝聚社会合力。人人担当负责,个个尽心尽力,就能激发出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洪荒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