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2020-03-29

3月27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第19号令,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提高联防联控水平,方便广大群众出行,促进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第19号令明确,我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应对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所有入赣人员只要出示个人健康码(含“赣通码”或外省健康码)的绿码,且测量体温正常的,一律准予通行,不得采取任何限制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各地依据“赣通码”对在赣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绿码者亮码后可在各类场所通行,黄码、红码者遵从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无“赣通码”应用条件的老人、小孩及其他因客观原因无法申领“赣通码”的人员,可凭“社区健康证明或单位健康证明”等有效证明通过人工核验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通行。

  第19号令强调,全省所有社区(小区、村组)必须严格遵守“两取消”“两保留”规定,即取消封闭式管控、取消限制人员进出措施,保留流动性管理、保留出入人员体温监测和查验个人“赣通码”。


责任编辑: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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