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0-03-22
南昌市归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409户企业:
经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曾兼任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三年。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六)项、第八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逾期不改的,本局将依法给予你单位行政处罚,视情节吊销营业执照。
因你单位不在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昌市人民政府或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企业名单见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栏,网址:http://sgj.nc.gov.cn/
联系电话:88560072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0日
(洪)市监信责改〔2020〕G1号
责任编辑:付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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