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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好让人民满意的高质量城市

2020-03-24

城市更新,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如今,从完善城市功能,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城市更新”的要求正在各地践行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去年11月在上海考察时强调:“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从实践来看,城市更新已经更加注重人与城市、人与建筑、人与空间的和谐相处。做好城市更新工作的关键,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

推动城市更新,要以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城市建设者要远离“粗放式”的造城观念,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城市,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推动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立足于改善人居环境的基本要求,致力于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着眼于城市经济产业发展的需求,培育新的城市经济增长动力,努力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推动城市更新,要以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前提。2015年12月举行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城市工作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更新的效果应当以人民群众满意与否来评判。因而,城市更新需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

推动城市更新,要以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为抓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既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社会治理提升工程。优化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改善公共空间环境等,都是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题中之义。更为重要的是,要创新社区基层治理体系,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促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推动城市更新,要以保障城市困难群众为底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城市更新,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强化城市发展中的底线意识,促进城市发展的公平正义,让城市所有居民都能享受到城市高质量发展带来的红利。

对于城市来说,人民群众是经济社会的建设者、历史文化的创造者和发展的决定力量。人民城市为人民,需要落实在城市更新的各个环节,优化城市产业经济结构,加快城市产业转型,加大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力度,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的转型,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事实证明,只要我们紧紧扎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就可以获得无穷的力量,就能建设好让人民满意的高质量发展的城市。

责任编辑:李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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