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严防清明期间森林火情 4月1日至8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020-03-25
昨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出通知,明确清明节期间县区必须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涉林县区指挥部必须有一名主要领导值守,并于每天下午5点前向市防灭火指挥部报备当日森林防灭火情况。
据悉,我市要求所有林区乡镇都有应急、林业部门以及县直单位包乡镇、包村干部深入村组一线督导,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4月1日至8日,全面停止炼山,严禁烧荒、烧田埂、烧秸秆,上坟烧香、烧纸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组织精干力量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防火隔离带、防火线等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依法查处,坟墓集中地段安排干部蹲守,散坟落实看守人员,做到“山有人巡、路有人守、坟有人看,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我市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严格实行“热点核查零报告”“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报告”制度,每日17时前将当日森林防灭火情况报市防火办;对于上级通知的卫星热点信息及时核实反馈,坚决杜绝“大火小报”“故意迟报”和“隐瞒不报”行为。
为确保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到实处,我市要求各相关单位把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统筹起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专司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靠前驻防、整装待命,接到火情报告后快速出动,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各县区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各地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森林火灾的,追究相关人责任。
责任编辑:付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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