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慈善:加强立法和规范
慈善法实施4年多以来,我国慈善力量有序增长,其中网络慈善的蓬勃发展格外引人瞩目。
报告指出,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共有108.76亿人次点击、关注和参与互联网慈善活动。仅腾讯“99公益日”,2020年互动人次高达18.99亿,募得善款30.44亿元。
目前,慈善法相关规定对以网络为平台和媒介进行的募捐、捐赠和宣传进行了规范,主要是将网络与广播、电视等并列作为一种信息传输渠道,没有将其作为一种支付场所和生活场景,对新问题的规范不足。
“慈善法制定时,网络慈善等新的慈善形态在实践中的表现还不够充分,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慈善正逐渐为社会公众所熟知,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说。
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数量超过9亿。与慈善组织的公开募捐相比,个人求助依靠社交媒体快速传播,更容易触及群众,有额小量大的特点。
近年来,以水滴筹、轻松筹等为代表的一批网络求助平台快速发展,帮助一些陷入困境的大病家庭渡过难关,起到了一定的救急作用。但部分个人求助中存在信息不真实、善款流向不透明等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不在慈善法规制范围,相关的管理规定不够完善,目前主要是通过引导其加强行业自律等方式,推动其自我管理和自我规范。
“网络慈善有着充沛的活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但若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制与政策支持,可能因部分不良个案而使整体受到损害。”郑功成说。
郑功成建议,应适时修改慈善法来弥补网络慈善活动缺乏法律规制的局面,明确网络慈善活动的定义与边界、网络募捐行为的规则、网络平台的相应责任,以及禁止以慈善为名的网络慈善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