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打击虚假房地产广告1

2020-10-12

近日,一则关于济南“章丘地铁要开始建设了吗,安莉芳路地铁站牌已经到了”的留言和一张运送安莉芳路站的地铁站牌的照片在网上传开。站牌和现有济南地铁站牌相同,“安莉芳路站”字样旁还有“某某城”(当地一个楼盘)的字样,显然是楼盘为吸引购房者而私自建设,该项目售楼处沙盘区位图上同样有明显的地铁站标注。据悉,当地有关部门已对该项目进行处罚。

轨道交通规划线路还没获得批复,能不能建都成问题,更遑论线路走向、站点位置等。开发商如此急不可耐地拿来宣传,无非是要将地铁红利提前兑现,以便忽悠出更好的销量和更高的房价。只要房子卖出去了,至于将来地铁建不建,附近是否真有站点,开发商并不真正关心,也不会给购房者任何承诺,这是典型的虚假宣传。

《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2019年5月,济南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活动的通知》,也明确不得利用规划或在建中的学校、地铁作为楼盘卖点作误导宣传。但该楼盘不仅在售楼处和销售说辞上突出地铁元素,更是直接私设了假冒的地铁站牌,影响不可谓不恶劣。

责任编辑: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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