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生态环境局:打造“4221”快车 直通美丽长三角

2020-10-14

苏州市吴江区全域纳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江苏省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前沿阵地和排头兵。吴江区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作为、乘势而上,创新打造以“四轮两轴两动力一核心”为主要内容的“4221”生态绿色直通快车,全速推进美丽长三角建设,截至今年8月,吴江PM_2.5累计平均浓度29.7微克/立方米,比2019年同期下降19.7%,空气优良天数201天,与2019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增加36天,达标比例提高14.5个百分点。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7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为85.7%,2018年吴江在环境执法大练兵中先后获评省级、全国先进,2019年获得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成为苏州唯一上榜的基层生态环境局,为吴江奋力走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最前列提供了坚实的环境保障。

一是着力装好四个前进轮。吴江坚持水、气、土、自然四轮驱动、统筹推进,跑出生态绿色一体化吴江加速度。围绕重点行业深挖大气污染物减排潜力,广泛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工业窑炉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工作,确保PM_2.5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率“双达标”。围绕“两河两湖”开展水岸共治、三水同治,打造长三角最美“江南水乡客厅”,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85.7%。围绕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机制,全面实施土壤污染调查,推动区域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断提升,确保实现近7万吨/年的危废焚烧能力。围绕健全生态管控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开展绿盾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管控区域违法行为,确保生态管控区域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

二是着力强化两根传动轴。吴江坚持环保服务、从严执法双轴传动、同步推进。做优环保业务行政服务。组建环保服务团队,主动作为、强化担当,将环保接待日变为环保入企日,采取局领导带队、业务骨干参与、专家现场把脉的模式为企业提供帮扶。行政审批事项以承诺时间作为工作的“法定时限”,以自身能力极限作为开展工作的“标准时间”,着力打造最优绿色营商服务环境。做强生态保护行政执法。坚持把监管执法作为主业,种好最大责任田。持续开展“雷霆”“飓风”“战V”等环保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与公检法机关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件通报等制度,做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重大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挂牌督办,严惩重处恶性违法犯罪。

三是着力整合两个动力源。吴江坚持创新、统一两个动力整合、强劲输出。创新环评审批制度,探索实施“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服务模式,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出具审批决定,做到申请即受理,受理即审批,目前已惠及58个项目41.7亿元投资。创新大院大所合作机制,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签订示范区环境质量提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大气臭氧治理、污染源解析、总磷因子超标治理等领域开展合作,推动吴江环境治理的科学性、精准性。创新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和补偿机制,通过每月空气质量排名,由落后地区对先进地区进行补偿,压紧压实属地治气责任。统一传统监管与信用监管机制,修订《吴江区企业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实施工作方案》,缩减信任企业的检查频次,将对守法企业的干扰降到最低,推动企业绿色诚信经营。统一不对等的环境治理供需关系,通过建设危废集中处理设施及小微企业危废收集“绿岛”项目,促进危险废物现代化治理能力供给侧结构改革,降低企业危废处置成本和潜在环境安全风险。统一示范区生态环境制度,坚持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和环境监管执法制度“三统一”,主动与上海市青浦区、浙江省嘉善县沟通,打破行政边界壁垒,联合成立“示范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制定《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数据共享方案》并开展了跨界联合检查,为示范区生态环境连片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着力升级一个核心点。吴江坚持党建引领,发挥核心作用、激发担当动能。全力打造“蓝天碧水党旗红”党建核心品牌,积极构建环保服务、铁腕执法、队伍建设3个党建子品牌,全面展示新时代吴江生态环境铁军精神风貌。坚持党建联动双向发展,先后与重点企业单位开展党建共建,在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互帮互学,打破党建工作单位限制,全面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融合全面发展,以一体化示范区党建共建为契机,加强与上海青浦、浙江嘉善生态环境系统党组织互动互访,建立起良好的对话协作机制,为长三角党建联盟作出了示范。

徐佳琦 苏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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