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聚焦“三个有”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2020-10-22
近年来,镇江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市“两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立足本地实际、发挥职能优势,推动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多元化解基础有力夯实。不断完善四级人民调解网络,积极拓展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已建成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近千家,行政调解、行政复议、仲裁等体制机制日趋完善,规范化程度日益提高,全市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多层次、全方位的调解组织网络。
“三调”联动机制有效完善。该市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公检法等部门,相继出台公调、诉调、检调对接相关的措施,全市公安派出所全部聘请人民调解员,市及辖市区两级法院、检察院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室”进驻工作全覆盖,初步做到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解。
“非诉”机制建设有序推进。该市出台专门意见规范非诉服务中心接案、立案、化解、联动、处置全流程,建立非诉服务清单、纠纷调处联动、矛盾预警研判等6项制度。全覆盖设立市县两级非诉中心、驻法院非诉分中心、镇(街道)非诉窗口,构建起“线上+线下”非诉服务架构。此外,增聘18名派驻法院调解员,基层法院现有调解员人数已达54人。
今年1-8月,镇江全市范围内人民调解案件总数达到2.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8%,人民调解案件数与法院一审民事案件数比率为1.23:1。 陈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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