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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2020-11-07

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核心要义,也是根本路径。近年来,泰州市不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强化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构建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扎实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分类施策,突出多模式推进

支持建设特色田园乡村。设立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市级专项资金,按照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成效和建设投入考核结果进行奖补,鼓励高效优质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同时,按照“渠道不变、统一安排、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各类专项资金,集中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该市特色乡村实现市域全覆盖,建设数量和建设进度走在全省前列。

支持发展“一村一品”。按照“突出产业特色、突出质量品牌、突出利益联结、突出农民增收、突出组织保障”的原则,支持打造一批产业特色明显、产品附加值高、主导产业突出、农民增收显著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组织开展“一村一品”镇村市级认定工作,对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一村一品”镇村,由市、县财政按照每个镇村2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

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将乡村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工程结合起来。从2018年起,泰州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经济薄弱村产业发展。2020年,将专项资金增加到4000万元,并统筹使用各类扶持资金突出产业扶贫,深入实施产业引领脱贫致富行动,因地制宜发展各类乡村产业,建成一批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等扶贫产业基地,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夯实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

集中投入,突出多载体建设

支持生态经济加快发展。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积极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支持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广绿色生产模式、引领泰州农业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之路。安排城北现代农业生态带建设专项资金5000万元,重点围绕城北生态经济带区域范围内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现代农业转型发展、园区示范引领功能集聚等。

推进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将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作为加快特色乡村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拓展园区发展内涵、增强园区示范带动功能,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位于泰兴新街、姜堰沈高的两个农业园区先后入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名单,各获得省财政5000万元补助资金。2020年4月,泰兴被列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名单,将获得中央财政1亿元补助。

支持推进产业强镇建设。聚焦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姜堰区沈高镇、兴化市戴窑镇、泰兴市姚王镇成功申报产业强镇创建,并获得中央财政补助,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把示范建设、引导产业发展和组织项目实施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农业产业结构升级,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积极创新,突出多渠道服务

支持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积极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先后组建了泰州兴农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和省农担泰州分公司。支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和规模化经营资金投入。截至2020年9月底,全市在保余额达5.32亿元,“两权”抵押贷款余额5.94亿元。

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紧紧围绕农业现代化建设要求,推进农业品种技术创新,先后投入1800万元,支持组建泰州农科所和南农大泰州研究院,并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服务方面的投入。此外,与荷兰瓦赫宁根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国内外10余家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深化农科教结合、深化产学研衔接,促进高校人才、技术成果向泰州集聚转化。

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根据《泰州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市财政共扶持农村电商项目45个,拨付专项资金35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平台、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大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等方面,引导农民采用“互联网+农业”的商业模式,打造电商特色镇村,做大做强农产品电商品牌。 高 伟 新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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