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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生态价值实现 推进美丽江苏建设

Image 2020-11-10

2020年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其中指出,“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完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和水权、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溧阳市以全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试点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在天目湖流域率先探索“两山”互通的生态保护市场化经验与生态产品增值模式,通过开展生态资源交易试点探索生态价值实现,创新走出一条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的双向转化通道,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了制度创新的“溧阳样本”。以溧阳生态资源交易试点经验为基础,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创新生态产品市场化的供给途径,完善资源环境有偿使用收费政策,探索形成生态资源多元化补偿机制,推进美丽江苏建设体制机制的持续创新。

引入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概念对环境容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行更加精准的核算,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依据。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ross Ecosystem Product)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提出并倡导,是指定区域的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的最终产品与服务的经济价值总和,包括生态物质产品价值、生态调节服务价值与生态文化服务价值。用GEP来建立一套生态资产监测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可以系统评估我省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特征、开发现状与潜力,更加精准地量化美丽江苏建设的投入效果和发展价值,未来与GDP进行接轨,为美丽江苏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评估考核和监督促进机制提供依据。建设省级生态资源交易平台,深入推进生态产品的市场交易和价值实现。我国北京、上海、天津、湖北等地都建有省级环境资源交易平台,通过标准化的交易程序、规范化的交易为低成本高效率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进行服务,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美丽江苏建设是我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行动,应紧抓机遇,创新机制,建设我省省级生态资源交易平台,将溧阳生态资源交易所纳入省“十四五”规划,通过设立先进的评估和交易系统,实现节能减排领域的资源优化,降低污染治理的成本和交易成本,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态资源的价值,推动美丽江苏建设的实质性进展。

支持各地开展“生态银行”试点,打通生态资源变资产变资本的转化通道。“生态银行”是借鉴银行分散式输入、集中式输出的模式,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开发、运营平台,对碎片化的生态资源进行收储、整合、优化,搭建资源变资产变资本转化平台,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可量化、能变现。福建南平在全国首创建设“森林生态银行”“水生态银行”“建盏生态银行”等,打造了绿色发展的“南平路径”。我省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建立“生态银行”体系,通过租赁、托管、股权合作、特许经营等形式将零散自然资源流转收储至“生态银行”,转换成集中连片的资源资产包,扩大可供市场交易的生态资源种类。通过生态银行实现生态环保资金渠道多元化,弥补环保财政资金不足,并可实现生态资源的有效整合,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生态产品市场化提供金融工具和融资支撑。支持南京市大力开展金融服务创新,探索更具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路径,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美丽江苏建设注入金融动力。大力增加绿色金融供给,鼓励设立更高层级的绿色金融机构,政府出资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重点支持小微绿色企业发展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鼓励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鼓励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担保、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拓展生态补偿资金来源。设立省级绿色发展基金,根据绿色企业不同阶段发展需要,提供创新发展、并购重组、担保转贷、上市挂牌等各类支持,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建立绿色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提高风险容忍度,进一步为绿色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深化毗邻地区生态产品市场化补偿机制,推进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共治联保。习近平总书记在前不久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夯实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基础,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为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供借鉴。我省的溧阳和宜兴、浙江的长兴和安吉、安徽的广德和郎溪,以及位于广德市的上海白茅岭农场等处于环太湖西岸的毗邻地区,可探索共建长三角一体化生态创新试验区,以区域生态产品市场化补偿机制为抓手,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探索建立可量化可计算的跨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和标准,建立区域间的生态共育、资源共享、产业合作和财税分享机制,做到有价可询、有据可依,充分调动各方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为实现长三角生态环境共治联保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

(作者为江苏紫金传媒智库高级研究员、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副主任)

责任编辑: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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