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界:警方拘捕戴耀廷等人是依法办案不容抹黑
新华社香港1月6日电 香港警方6日采取行动拘捕50余名于2020年策动所谓“初选”的相关人员,其中包括反中乱港分子戴耀廷,前反对派立法会议员胡志伟、林卓廷、涂谨申、杨岳桥等。香港社会各界认为,反对派坚持搞所谓“初选”,明显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警方执法合法合理,不容抹黑。
2020年7月,在原定于当年9月举行的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前夕,戴耀廷串通组织所谓反对派“初选”,以“公民投票”为幌子裹挟民意,为反对派参选协调造势。香港民建联司法及法律事务副发言人、律师叶俊远表示,香港国安法正式实施不到半个月,反对派就举行所谓“初选”,是公然挑衅香港国安法、挑战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的权威。
多位人士均指出,这些所谓“初选”的策动者的行为,明显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中的多项条款。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认为,所谓“初选”本质及真正目的是“夺取政权十步曲”,旨在夺取香港管治权,甚至指向国家执政党、宪政秩序及国家政治体制,实质是“颜色革命”,涉嫌通过违宪违法方式危害“一国两制”,夺取中央在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危害国家政权、主权及安全。立法会议员陆颂雄也表示,他们计划通过无差别式投反对票,以胁迫手段瘫痪立法机关,以达到政治目的,导致香港出现宪制危机,从而令外国有借口介入及制裁香港,明显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2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特区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说,所谓“初选”这种不理会香港社会死活,通过胁迫手段以图瘫痪香港特区政府,通过令社会及所有公共服务瘫痪的行为来达到政治目的的做法,严重违反“一国两制”。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仍有行为者属持续性犯罪。
叶俊远说,部分人员用个人办事处、私人店铺用作“初选”,为“初选”提供资金,甚至煽动市民参与违法行为,已经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2条和第23条。此外,有反对派与境外势力勾结,妄图以所谓“初选”操控香港特区立法会选举,已经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9条。
香港部分政团和政界人士指出,此次拘捕行动属依法办事,合情合理、“应该和及时”。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说,警方此次执法只针对少数涉及主动组织、策划及实施颠覆国家政权行为的人员,而不是没有组织或实施违法行为的“初选”投票市民。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表示,香港警方6日拘捕行动“对事不对人”,针对的是所谓“初选”一事而非反对派。中央及特区政府早就提出,所谓“初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中的颠覆政权罪,但组织及参与人员不重视有关警告,坚持举行所谓“初选”。拘捕行动可以维护香港国安法的权威及特区政府的管治威信,并起到阻吓作用。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法学教授傅健慈指出,任何人一旦违法都应该受到调查,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香港警方6日拘捕50余名涉嫌组织、参与所谓“初选”的人,完全是依法办案,合理合情合法,绝非反对派口中的警方秋后算账、政治打压和压制合法的言论自由。
香港专业人士协会创会主席简松年说,警方打击的是妄图通过参选立法会、达到颠覆特区政府政权目的的人员,并未侵犯合法参选立法会议员人员的权利,这样做可以确保特区立法会正常运作,可以更好维护市民福祉,希望市民认清真相,共同支持警方依法执法,不要被反对派政客及境外反中乱港势力所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