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江建平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01-16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江建平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杨勇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章剑华、曹福亮、王卓君、吴沛良、陈惠娟、王伟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杨勇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责任编辑: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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