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宁召开

2021-01-22

本报讯 (赵志宏 陈月飞) 1月21日,《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魏国强在讲话中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完善乡村振兴制度框架,提升农村水利治理能力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为解决农村水利发展的瓶颈制约,加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有效的规范指引;为推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要准确领会、深刻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和鲜明导向。《条例》充分吸收基层、专家、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建管并重、生态优先、节水高效、城乡统筹、服务基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范,内涵丰富、针对性强,具有鲜明的江苏地方特色。要深刻把握把《条例》落细落实的重点难点,强化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

《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将于2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省首部专门规范农村水利的地方性法规。

责任编辑: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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