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2021-01-26

一、提案工作总体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全国政协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凝心聚力应对风险挑战、团结一致全力共克时艰,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展现新担当,在推进双向发力中实现新作为,全年共提交提案1094件。经审查,立案863件。其中,各党派团体和专门委员会提案164件,委员和界别提案699件,交由102家单位办理。截至目前,提案已全部办结,许多意见建议得到采纳落实,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了重要参考。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广大委员积极响应省政协号召,主动参与抗疫工作,并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物资保障等,踊跃提交提案、积极献计出力,提案委员会第一时间审查并快速交办。关于建设“平战结合的预备防疫医院备用基地”提案,所提建议得到承办单位高度认同,省“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对此作出专门安排。有关在疫情下恢复医院正常看诊秩序、在战“疫”中停课不停学等提案,从加强对就诊病人的检查筛查、强化对发热门诊的管理、引导学校制定“一校一策”的居家学习方案等方面提出建议,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

在经济建设方面,主要围绕打造先进制造业体系、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等提出提案368件。在政治建设方面,主要围绕健全监督体系、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法治环境等提出提案84件。在文化建设方面,主要围绕促进文化消费、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等提出提案42件。在社会建设方面,主要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医疗卫生事业服务能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等提出提案280件。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主要围绕长江大保护、构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联动机制、化工行业绿色发展、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提出提案89件。

二、提案工作主要做法

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强化质量导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案工作水平得到新的提升。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各方共识。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谈心谈话和视察调研等,引导委员用新思想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确保提案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把凝聚共识贯穿提案提出、立案、办理、督办全过程各方面,促进提案者、政协组织、承办单位等达成共识,使提案工作成为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有效途径。

二是树立质量为先导向,优化改进提案征集。认真落实“重质量不比数量”要求,在三次会议前向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发出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一封信,加大走访党派团体力度,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提案线索,鼓励提案者紧扣党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问题,结合自身所长深入调研,及时提交平时提案,促进形成更多调研深、分析透、建议准的高质量提案。加强提案审查协商,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全年提案立案率78.9%,较上一年减少5.7个百分点。

三是抓好重点提案督办,增强提案办理成效。省委娄勤俭书记、省政府吴政隆省长高度重视领办督办重点提案,娄勤俭书记多次对高质量推进长江江苏段大保护重点提案办理进行部署安排,并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吴政隆省长审定推进自主可控先进制造业发展重点提案办理方案,并提出办理要求。省政协主席会议集体督办加快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重点提案时,省政府分管领导到会通报情况。黄莉新主席把推进我省自贸区发展重点提案督办调研与专题视察相结合,邀请主办单位和提案者参加。各位副主席结合工作分工督办重点提案。全年报送《重点提案摘编》22期,省领导对其中7期作出批示。全部办结的提案中,543件已经解决或采纳,253件计划解决或采纳,67件作为工作参考。

四是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提升提案服务水平。修订评价指标体系,对年度重点提案和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质量评价,评选出45件年度好提案和20家先进承办单位予以表扬。省政协领导带队走访承办“大户”,进一步凝聚合力、推动工作。加强对所提建议一时难以落实到位需长期推进的B类提案的跟踪督办,选择有关农村电商发展的B类提案开展办理“回头看”,推动各承办单位普遍建立当年B类提案承诺事项台账,打通提案办理落实“最后一公里”。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目前提案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协商还不够聚焦深入,一些提案办理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今年的提案工作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共江苏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提案在政协工作中的全局性地位,更好发挥提案在助力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中的重要作用。

(一)更好服务发展大局。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就以科技创新保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推动长江经济带江苏段高质量发展、更深层次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乡村振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助力做好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各项工作。

(二)切实提高提案质量。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质量意识、精品意识。拓宽知情明政渠道,提升委员调研水平,通过“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丰富提案来源。通过召开提案线索通报交流会等,推动“党政所需”与“委员所能”有效对接,增加集体提案比重,努力形成更多精品提案。

(三)丰富办理协商方式。把协商贯穿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搭建形式灵活的协商平台,开展经常性的提案办理协商。推动专门委员会督办重点提案,借助“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加大提案办理协商进社区、进基层力度,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为推动政协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四)增强提案服务成效。全面梳理提案工作各项制度,适时修订完善。联合省委和省政府办公厅,强化对提案办理的跟踪落实,完善B类提案跟踪督办机制,继续选择上一年度有关B类提案开展“回头看”。深化与提办双方的沟通协作,增强提案工作合力。运用好智慧政协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信息化水平。

责任编辑: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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