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6地现症病例清零!清零≠疫情结束!三大疫情反弹风险需注意!
江西6地现症病例清零!
62个县(市、区)“四类人员”全部清零!
三大疫情反弹风险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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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八场)在南昌举行。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组组长,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平,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延彬,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小璋,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龙刚,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石晶,通报我省疫情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一起来看看发布会要点内容
江西6地实现现症病例清零
62个县(市、区)“四类人员”全部清零
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组组长,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平通报了我省疫情情况。
截至3月5日24时,景德镇、萍乡、鹰潭、赣州、宜春、赣江新区等6地实现了现症病例清零,62个县(市、区)实现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及无症状感染者等“四类人员”全部清零。
据介绍,当前,全省疫情形势保持积极变化,但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新冠肺炎存在认知局限,包括传染源、致病机理与病毒毒力、传播动力学、感染风险因素、监测与监控、实验室检测与诊断、重症与危重症患者临床管理等。
二是随着经济活动恢复、旅行限制逐渐解除、全面复产复工、学校重新开学等带来的大规模人口流动,存在新出现病例和聚集性病例的风险。
三是海外疫情加速蔓延,存在境外输入风险,截至3月6日10时,境外81个国家累计确诊17632例。可以说大战仍在进行,大考还未结束,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的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
特事特办!
这些建设项目可走审批“绿色通道”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
加强与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汇报沟通,与省卫健委紧密配合,落实值班制度,并随时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在日常及应急状态下的防控工作万无一失。
加强对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管与调度
将医疗废物处置作为持续推进的工作重点,确保处置不过夜、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及时精准掌握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转情况,强化处置能力分析和研判,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处置。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力度
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执法,重点加强医疗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件,防止新冠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
加强应急监测工作
督促各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加密监测频次,每日对环境质量空气自动站、水质自动站在线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实行日调度、日报告制。对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加密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继续实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凡属疫情防控所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等建设项目,一律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采取豁免审批、告知承诺审批(疫情过后补办手续)等方式,切实简化防疫项目审批程序,保障疫情防控项目第一时间建设投产。
服务复工复产!
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这些重要措施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延彬介绍并解读《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生态环境工作6条措施》(以下简称《6条措施》)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条措施》(以下简称《20条措施》)。
徐延彬介绍,《6条措施》可以简要概括为“两个100%、两个正面清单、一条帮扶渠道、一个差异化监管”。围绕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两个100%:一是继续加强对全省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做到100%全覆盖;二是继续加强对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做到100%全落实。
围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将制定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正面清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畅通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渠道,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要求,实行差异化监管,并适时动态调整。
相比《6条措施》,《20条措施》更加着眼长远,着力于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有机融合起来,通过高水平保护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腾出空间、增添动力。其主要包括五大方面的举措:第一,是完善责任体系;第二,是推进污染治理,提出“三个治污、一个治理”的措施;第三,是强化要素支撑保障;第四,是优化环境监管;第五,是更好地帮扶地方和企业发展。
为保障《20条措施》落地见效,省生态环境厅配套出台了一系列具体制度。目前,第一批配套制度共有24项,主要包括《江西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禁止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行为的通知》《江西省深化环评制度改革若干举措》《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服务企业接待日实施方案》等。
大家千万不能放松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