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胡书记理论文章)(江西日报10版)
提高公众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意识、自主意识和责任意识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各地应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完善社会治理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结构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和环境更为复杂,社会矛盾风险增多,给社会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挑战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与精准把握,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推进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创新,必须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出发,全面把握社会治理的丰富内涵,从制度层面推进社会的法治环境、诚信环境、公正环境、福利环境、安全环境建设,使社会治理创新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推动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治理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激发社会发展活力。要搭建平台,优化路径,形成多元主体对话、协商、合作的共建和共治机制,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认同,不断推进民主法治和社会公平正义。为推动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南昌县以服务民生为根本,打造“力量在一线汇聚、资源在一线整合、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果在一线共享”的“民情连心桥”工作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到一线参与村(社区)社会事务的民主协商,解决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烦心事、揪心事。在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的同时,通过打造“智慧云”升级“指挥中心”,再造工作流程,构建覆盖县区的精细化、扁平化网络,有效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实践证明,只要我们进一步畅通渠道,提高公众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意识、自主意识和责任意识,就一定能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担当实干、服务群众的能力,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为此,要狠抓“关键少数”,督促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完善各自分管领域的分配制度、流程机制、工作方案,带着问题、带着思考跟群众交朋友、聊情况、解难题,形成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推动社会治理规范化、常态化。要狠抓责任落实,梳理职责清单和职权边界,启动“村社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实现依法处置一体联动,督促各单位扛起“管事”的职责,对依法依规、该办能办的事情,要让群众不找关系、不打招呼就能办成,决不能“撂挑子”“使绊子”。依托融媒体问政曝光,在基层一线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该解决的问题扎实解决,该协调的事项积极协调,让群众在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中得到真正的实惠。
(作者系中共南昌县委书记、小蓝经开区党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