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进驻 举报方式公布(南昌日报)
本报讯(记者 赖海荣)截至10月21日,十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6个巡察组已完成对12个市直单位、国有企业,11个开发区、县区人民法院党组织的进驻工作,十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经市委批准,十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安排6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南昌临空经济区、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国控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国资产业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高新区、经开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红谷滩区(原湾里区)11个人民法院党组开展提级交叉巡察。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本轮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站稳人民立场,重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开展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根据巡察要求,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立了专门联系电话(受理时间为8:00—18:00)、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和接访点,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移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