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地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江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万仁辉)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据悉,萍乡市、景德镇市,宜丰县、玉山县、芦溪县、大余县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南昌市、赣州市、吉安市以及南昌县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同时南昌县复查测评成绩排名靠前获通报表扬。
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表彰一次,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为全面展示文明城市创建丰硕成果,示范带动各地推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央文明委今年评选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并对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复查。
近年来,我省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来抓,切实加强服务、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推动各地把文明城市创建同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机结合起来,让群众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2018年,我省出台的《关于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定下目标:到2025年,全省一半以上设区市创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其余设区市创评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截至目前,全省已有5个设区市创评为全国文明城市。
新建改造500余个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基础设施项目、投入11亿元资金提升改造老旧小区115个……作为“新晋”全国文明城市,萍乡市近年通过文明城市创建,加快补齐了民生短板,优化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质和市民文明程度,激发了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百年煤城从“面子”到“里子”发生了巨大变化。
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景德镇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景德镇将以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努力把景德镇打造成为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国际瓷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