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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获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2021-11-05

10月29日,从南昌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南昌县获批农业农村部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据悉,2019年,南昌县获批国家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县以来,以人民群众作为乡村治理的核心主体,探索出具有南昌县特色的乡村治理新途径。

党建引领 提升治理战斗力

以“三化”促建设,巩固组织凝聚力。以“三化”促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战斗力;以“三化”促支部建设,不断提升组织力;以“三化”促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凝聚力。

以“三联”促服务,增强干群沟通力。全县以党员、人大代表、网格员为连接点联系群众,改善干群关系。

以“党建+”促工作,提升民众亲和力。多途径采取“党建+”模式引领乡村治理,提升民众亲和力。探索形成“党建引领3221”乡村治理模式。整合利用闲置校舍和宗祠等公共用房,全县建成具有助餐功能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293家,实现“党建+颐养之家”互助养老“村村覆盖”。推进以“诚、孝、俭、勤、和”为主要内容的村风民风建设,实现“物的新农村”向“人的新农村”转变。

多措并举,增强治理保障力

成立县级综合治理“实战”中心。将网格管理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2345政务热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心理服务指导中心、民声通道工作室等8个机构整合成1个中心。2020年全县共协调处置民安类问题9万余件,疑难问题201件,群众获得感得到大幅度提升。

建立覆盖全域网格管理体系。按1000-2000人标准划分了1066个网格,推动县乡村三级干部3000多人下沉到网格,将38家与群众诉求密切相关、有处置权限的职能部门作为报到单位,实行专人包干负责,实现了问题收集从数量到质量、办理部门从被动到主动、群众从旁观到参与的良好转变。

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益律师、心理咨询师、老政法干部、基层调解能手等从不同维度、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诉讼服务有序衔接,实现了矛盾纠纷“一个门进出、一揽子调处、一站式服务”。

真抓实干,稳定治理源动力

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提升农民归属感。全面清查集体家底,全县264个村共有集体资产28.14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109.87万亩。全面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共确认成员数80.22万人,量化集体资产近3.89亿元。全面推进集体成员赋权,全县完成登记赋码并发放到村,成立了264家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累计分红达1207.07万元。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升农民获得感。主抓“三资”管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坚持让资产“活起来”、把资本“引进来”、把资源“用起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拓宽富民增收“主渠道”。聚“六力”促“六变”,实现 “空壳村”全面“脱壳”。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打好 “组合拳”,驱动村集体经济“脱壳”“蝶变”。2020年全县264个村年经营性收入都突破10万元,合计10378.06万元,较2019年增长30.14%。

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提升农民幸福感。积极开展人居环境优美的乡村建设行动,推进乡村治理环境整治,提升农民幸福感。集中开展村“三拆三清”村庄整治行动,实现统一规划、风格和谐、功能宜居的新村貌。全力推进厕所革命,无害化改厕率达95.46%;全县264个村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农村生活垃圾实现了日产日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通过挖掘文化底蕴,保留乡村风貌,展现乡土特色,重点打造了33个村点(包括21个小康示范村和12个精品提升点),形成黄马罗渡山下、武阳镇前进徐黄、蒋巷镇柏岗山水灌桥等一批美丽乡村示范典型。

守正出新,彰显治理引领力

一约四会易风俗,引领乡风文明风尚。积极推行“一约四会”管理机制,实现农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促进乡风文明。全县100%行政村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发挥民主议事自治、道德评议会挖掘宣传好人好事、红白理事会推动移风易俗、禁毒禁赌会配合禁毒禁赌整治,四会结合大力推动了各村形成管理依村规、办事找“四会”的新风尚。

树道德榜样人物,引领乡风崇德向善。树立道德榜样人物,持续挖掘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营造道德氛围。聚焦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等重大任务深入挖掘各类典型,评选“昌南好人”、“昌南新乡贤”;举办年度“三风”榜样人物发布会,每年评选表彰榜样人物20人。在“文明南昌县”微信公众号设置“昌南正能量”、“脱贫攻坚进行时”等专栏,集中宣传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全县城乡张贴道德模范事迹海报。

运用红黑榜积分,引领乡村善智达情。以16个乡风文明示范村为突破口,采取积分与红黑榜相结合形式解决乡村“大问题”。从村民最关心、最迫切的身边事入手,量化评议指标,对村民日常行为进行评价积分,评议范围涉及道德范畴(孝老爱亲)、家庭文明(和睦相处)、环境卫生、支持村委会工作、文明行为(诚信守信)、其他等6方面。示范村每月在村庄醒目位置设立道德“红黑榜”,每月定期公布人员名单,红榜人员一般20至30人,黑榜人数视具体情况定,实行动态管理。按每次红榜名单人员积1分,全年每分可以领取10元等额礼品,推动解决乡村“大问题”。

来源:江西晨报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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