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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检察院多举措打造阳光检察

2021-11-22

今年以来,南昌县检察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共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374条,公开法律文书53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条;办理律师阅卷、羁押必要性等申请220次;开展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25次;通过微博、微信和检察公众号发布、更新检察动态1200余条。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司法办案的透明度,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执法。

据悉,该院建立案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明确了案件管理部门是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案件信息公开的组织、监督、指导和有关服务窗口的查询服务等工作;案件办理部门负责本部门案件信息公开的密级确定、文字处理和审核;办公室负责审核、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和收集、处理舆情反映;保密主管部门负责保密检查、管理;技术信息部门负责技术保障。

依法保障当事人权益,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规定,向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查询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案件管理部门对查询申请人身份审核认证后,对符合条件的,提供查询服务,或者提供网上查询账号,查询申请人可以凭账号登录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查询相关案件程序性信息。

同时,积极落实为民执法的司法理念,多次召开了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参加听证并履行监督职责。在案件公开工作中秉持依法、便民、及时、规范、安全的原则,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服务窗口等方式,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以及办理其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此外,该院安排专人负责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坚持每天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的公开文书进行复核,上传至12309中国检察网对外公开,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对公开的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抗诉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文书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的案件信息全面无短板。建立法律文书公开纠错机制,对发送复核的文书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按规定退回不予公开,要求案件承办检察官在更正后重新申请公开,保障法律文书公开严谨、规范、准确。对文书的名称、格式、落款等细节进行检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力求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来源:网易新闻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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