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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民日报)

2020-02-21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依法防控,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也事关我国对外开放。我国是法治国家,疫情防控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面对来势凶猛的疫情,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依法防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对依法防控疫情提出明确要求。“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要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各地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全力维护防疫秩序,果断处置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救治秩序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造谣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有力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现在,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坚持依法防控至关重要。必须强化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筑牢法治堤坝。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能力,实施各项防控措施必须符合法治精神,符合法律法规,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法治成为疫情防控中的基本共识和行为准则。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及时化解各种苗头性问题,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要科学认识疫情形势,实事求是做好防控工作,不能层层加码、一刀切,不能擅自升级管控措施,不搞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对防控工作中的偏颇、极端做法要及时纠正,尽可能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我们一定要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针对这次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一个善于从灾难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汲取智慧和力量的民族,必将变得更加坚强、更加不可战胜;她在灾难中失去的,必将在自己的进步中获得补偿。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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