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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圣泽:保、快、扶、优!努力争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江西视听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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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圣泽:保、快、扶、优!努力争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点击阅读原文)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张圣泽




疫情期间省自然资源厅做好项目用地服务的举措,主要体现为“保、快、扶、优”四个字:




保,即对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一是允许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先行使用土地。对疫情防控建设项目所需用地,允许先行使用。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开口子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使用期满不需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使用结束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不再补办用地手续。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待疫情解除后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二是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对各地因防控和治疗新冠肺炎建设相应的医疗卫生设施、药品、医疗器械和乡镇卫生院(所、室)、农村医疗卫生、卫生防疫等所需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计划指标挂账使用。地方计划指标不足的,由省厅统筹解决。
三是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落实占补平衡。对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在本设区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无法满足情况下,优先使用省级耕地占补平衡调剂库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快,即加快支持保障重大项目用地。
一是支持解决重大项目用地涉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难题。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融合,保障各地过渡期急需落地建设的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的空间需求,消除因规划不一致导致项目落地难的问题。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重大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探索将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项目选址合理性论证、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论证合并办理,实现“三会合一”,提高办理效率。
二是加快全省单独选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报批。对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省级及以上单独选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由各地抓紧组织上报,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核销制”。
三是支持保障国家、省重大重点建设项目所需临时用地。对国家、省重大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临时用地的,积极给予支持保障。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但因建设周期较长、工程建设难度较大的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确需延长临时用地期限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可办理一次延期,延期不超过两年。

扶,即全力帮助用地企业因疫情影响违约责任和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一是允许调整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时间节点。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各地可适当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时间节点,终止或中止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终止或中止交易的,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中止或终止公告,待疫情消除后再重新或继续实施交易。
二是允许延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及缴纳土地出让金。疫情防控期间,对土地使用权已成交但企业无法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可申请延期至疫情解除后签约,延期时间不超过疫情结束后30个工作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对急需开工建设的医疗疾控、民生保障、扩大有效投资、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土地出让金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纳。
三是支持下调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鼓励各地在2020年内,将房地产用地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下调为出让最低价的20%。

优,即全力优化用地审批服务。
一是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建设项目和省重点项目、省大中型项目用地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即办即收。同时,对正常用地项目实行用地报件网上远程报送,暂不需提供纸质件,待疫情解除再提供纸质报件材料。
二是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对急需开工建设、生产的项目可容缺受理、边办边补,需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进行办理,在报省政府前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实行在线审查,在线办理,待疫情解除再提供纸质材料存档。
三是建立“不见面办公”机制。申请人可通过邮寄纸质材料、在线申请等方式提交用地报批件。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依法加快办理,对于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比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通过网络邀请有关专家完成论证工作。

截至目前共受理西二环、瑞梅铁路(江西段)、丰城市玉华山水库工程项目等10个重大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件;争取自然资源部批复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等7个用地预审项目,涉及用地面积近3.7万亩;完成江西寻乌至广东龙川高速(江西境内段)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核工作。全省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4338亩,其中农用地4139亩(含耕地965亩),未利用地199亩;审批建设用地5796亩;供应土地3.03万亩,为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要素支撑。




|编   辑: 曹   林 
|校   审: 朱武斌
|责   编: 胡瑾琼
|监   制: 肖   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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