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改造不得影响邻居正常供热
《居民用户室内采暖系统改造规范》近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将持续至11月27日。规范明确,改造后,室内供暖系统不应影响相邻用户及整个区域系统正常供热。改造完成后首个供暖季,应对改造户进行热态检查。
不少家庭家装时难免会更改水电暖气的管路,因为修改暖气管路,甚至暖气片导致的供暖纠纷不断。为此,正在征求意见的规范明确提出,装饰装修房屋不应影响供热效果或妨碍对采暖设施进行正常维修养护。拆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的,不应影响原系统正常采暖且不妨碍设施维修养护。
规范提出,用户有调整散热器数量需求的,应核算采暖热负荷,在不影响系统采暖效果的条件下,调整散热器数量。不过,水平单管跨越式系统的散热器组数不宜超过6组。而顶层用户更换散热器,新散热器高度不应高于原系统散热器。规范建议,散热器宜在原位置更换,不过如果想要改变位置,就必须符合一系列规定。例如,散热器宜明装,并宜布置在外窗的窗台下;室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朝向外窗的,散热器应优先布置在热负荷较大的窗台下,安装或布置管道有困难的,也可靠内墙安装;有防烫伤要求的场合,散热器应暗装或加防护罩;有外窗的房间,散热器不宜高位安装;进深较大的房间,宜在房间的内外侧分别布置散热器;散热器暗装,应留有足够的气流通道,并应方便维修。
而安装前,散热器应先进行水压试验,试验时间为2至3分钟,确保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后再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还要进行验收。改造后,室内供暖系统不应影响相邻用户及整个区域系统正常供热。改造完成后首个供暖季,应对改造户进行热态检查,改造户以及与改造户共用立管的周边户供热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不合格的,应进行整改。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