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双十一”打造成“网络消费保护节”
消费者万众期待的双十一,已经变成了一场“烧脑游戏”:尾款、满减、跨店满减、喵糖、购物金、购物金膨胀……各类名词汹涌而来。消费者还要记住预售期、定金日、尾款日、特定红包日、最大满减期、跨店购物期,以及额外赠品福利的优惠时间段。
每年双十一,都有消费者吐槽套路太多规则太乱。多家电商平台曾公开表示,会回归到为用户省钱的初心,降低规则的复杂度。然而近日,“被双十一规则逼疯的我”、“玩不明白双十一规则的我”等多个话题仍旧冲上微博热搜。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如期而至,有人雀跃,有人烦恼。双十一被称为“网购狂欢节”,源于电商平台2009年11月11日举办的促销活动,十几年来,双十一由自发的商业促销节点逐渐发展成为中国电商行业的年度盛事,吸引的电商平台、商家和消费者越来越多,交易量像滚雪球一样逐年递增。
双十一深度影响了电商行业乃至上下游链条的发展,影响了消费行为,影响了消费者权益。双十一为消费者“买买买”搭建了更多平台,提供了更丰富的选择,提供了便利和实惠。与此同时,双十一也一直充斥着各式各样的套路,有些套路不断演进,变得越来越隐蔽,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有迷惑性、误导性,给消费者行使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监督权增添了障碍。
与双十一营造出来的浓厚氛围相呼应,中消协以及地方消保组织会提前发布消费提示或警示,市场监管等部门则会针对双十一的相关违法侵权行为“画线”,提出一些监管要求,采取一些治理动作。双十一营造的消费现象、释放的消费影响、暴露的消费问题以及承载的消费保护期待都值得社会以更高的“规格”来关注、思考、回应——有必要进一步凸显双十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属性,把双十一由“网购狂欢节”升级为“网络消费保护节”。
双十一是消费活跃期,也是消费问题集中暴露期,双十一有消费事实做支撑,与消费行为尤其是网络消费行为有紧密的联系,涵盖了大量消费现象,具备了很强的消费代表性。监管部门、消保组织应该充分利用双十一的消费资源和特性,因势利导,通过行政手段或法律手段,针对双十一的消费现象、消费问题等研究交易规律、侵权规律和消保规律,健全完善监管维权规则,明晰各方责任,发布消保主题,制定消保活动方案。
如果把双十一定位为中国版“网络消费保护节”,这个“节”更符合中国的消费实际,更符合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发展实际,也契合了消费者加强网购场景下权益保护的需求和规范电商市场的需求。而且,前半年一个“3·15”,后半年一个“双十一”,两个消费者权益日可以相互呼应,营造更大的消保声势,实现更长时间的消保影响和更大范围的消保覆盖,取得更好的消保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