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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协调性均衡发展指数发布

2021-11-15

11月13日,由南通大学、上海社科院联合主办,南通大学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承办的第六届长江经济带发展论坛在江苏南通举办。论坛开幕式上,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发布《长江经济带协调性均衡发展指数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

基于区域协调性均衡发展的特征,围绕长江经济带协调性均衡发展的内涵,该研究课题组构建了由均衡度指数、协调度指数和融合度指数3个一级指标及其12个二级指标和30个三级指标所组成的区域协调性均衡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并以长江经济带11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为典型样板区域加以实证分析评价。

通过对2020年度110个城市协调性均衡发展总指数进行分析和排名,课题组发现,长江经济带协调性均衡发展总指数的区域差异相对较大。总体上看,长江经济带协调性均衡发展总指数与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基本保持一致,即呈现出下游高、中上游偏低的空间格局特征。

报告指出,长江经济带协调性均衡发展是保持各个区域主体个性和独立活力基础上的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共同发展;长江经济带高质量的协调性均衡发展重在跨区域协同合作;共同富裕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协调性均衡发展的根本落脚点。报告还从供给侧推动、需求侧推动、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4个方面为长江经济带协调性均衡发展提出了建议。

据悉,长江经济带协调性均衡发展指数的诞生经历了缜密论证和长期研发。2015年1月,江苏长江研究院院长、长江经济带协调性均衡发展指数报告总负责人成长春教授首次提出长江经济带协调性均衡发展概念,直至2019年10月,指标体系才初步建立。今年,通过对2020年度长江经济带城市进行指数分析,正式推出长江经济带协调性均衡发展指数。

“长江经济带协调性均衡发展评价是一项长期且系统的宏大工程。”成长春说,“通过推出长江经济带协调性均衡发展指数,我们希望能够在理论和实践层面进一步深化对协调性均衡发展理念的认知,不断优化评价的指标体系与方法,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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