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关于促进特色文化旅游街区建设的扶持办法(试行)】南昌县促进特色文化旅游街区建设的投资主体扶持政策
2021-06-29
《南昌县关于促进特色文化旅游街区建设的扶持办法(试行)》解读:南昌县促进特色文化旅游街区建设的投资主体扶持政策。
1.对新认定的县特色文化旅游街区的建设投资主体,自有营收之日起,前3年按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县财政分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
2.对新认定的县特色文化旅游街区的建设投资主体,政策期内,对其缴纳的副总及以上管理人员(不超过10人)个人所得税县财政分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
记者:李根华
编辑:陶素宁
审核:黄凤兰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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