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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论文参考文献重复率太高?这样引用就对了!

Image 2020-04-28

参考文献是为编撰论著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主要包括图书、连续出版物、电子文献、学位论文、论文集、会议录、科技报告、专利文献等。参考文献是研究生撰写学术论文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公开出版物到非公开出版物、从纸质文献到电子文献可谓无所不包。但参考文献使用不当也会造成过高的文字复制比。

下面是一份调查报告:

中国知网“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AMLC)”、“社科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SMLC)”对某地方高校学报2012年度共6期219篇研究生独撰或以第一作者来稿的文章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

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根据上述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诊察量化数字规则:

文章中文字重合百分比=0%,初步判断为"无问题记录";

重合字数>1000字或0%<重合百分比<40%,为轻度文字重复

重合字数>5000字或40%≤重合百分比<50%,为中度文字重复

重合字数>10000字或50%≤重合百分比,为重度文字重复。

学术期刊一般都以文字复制比≥30%为参照线来初步判断是否存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并确定是否退稿。

按此标准,表1中文字复制比≥30%的文章为74篇,占检测文章总数的33.79%,表明投往该刊的研究生学术论文中超过1/3文字复制比较高。

系统规定:文字复制比≥10%的文字重合部分为抄袭,并以10%、30%、50%为界点,将其划分为轻度句子抄袭、句子抄袭、轻度段落抄袭、段落抄袭和整体抄袭5种情况。

通过对74篇文字复制比较高文章的分析,发现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多处段落抄袭和整体抄袭。

段落抄袭一般是某段或若干段中全部或大多数文字连续出现与比对文献中的文字重复;整篇抄袭指作者文章的大部分内容抄自一篇或多篇文章。段落抄袭和整篇抄袭属于最严重的两种抄袭行为,通常判定为学术不端。

通过对74篇高文字复制比文章的统计,文字重合部分及其文章数量分布如表2所示:

由上表可见:

74篇文章的文字复制分布于文章的摘要、引言、文献综述、段落标题、主体段落、结论、文后参考文献表等部位,以“引言”、“文献综述”、“主体段落”和“段落标题”部分重复为主,以作为文章核心部分的“段落标题”和“主体段落”的文字复制比过高影响最明显、后果最严重。

因此,合理引用成为有效规避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的合理引用

参考文献的合理引用包括内容的恰当引用、文中的合理标识、文末的正确著录等三个方面。

(一) 参考文献内容的恰当引用

参考文献内容的不合理使用会造成高文字复制,因此科学引用因而成为文献参考的关键。

1.选择合适的参考文献类型。

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是将被检测文献与检测系统收录文献进行比对,找出文字重复部分,再作抄袭等鉴定。中国知网等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的比对文献源涵盖了学术期刊、优秀硕博士论文等多种类型的文献。

检测显示:引文来自非正式出版物、网上文献、转引等,被检测出的文字复制比会增高,且多判为“抄袭”。

(1)应优先引用公开出版的、收录于检测系统比对源的文献。

(2)慎引图书和外文文献内容。因为检测比对源尚未收录书籍和多数外文文献,引用此类文献难以被检测出来而判为与其它相关引证文献文字重复,必要时应附上引文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核查。

(3)尽量不选择博客、电子公告等网络资源和转引文献。尽管学术不端系统开始注意收录网络文献,但多数博客、电子公告等网上文献不属于公开出版物,正确性和科学性难以保证,易于因乱引、谬引而产生文字重复。

2.选择适量的参考文献。

检测表明:引文越多,产生的文字复制比也越高,因此引文量必须控制。

对于学术期刊一般不作硬性规定,但要求必须有一定的参考文献。根据已有研究成果及经验,一般的基础研究、理论研究论文引用的参考文献数量在10篇左右,综述性论文引用的文献数量可以多一些,技术性、实验性论文引用文献相对较少。

参考文献的选择,应该根据文章的需要来确定,以数量最少、质量最优、作用最佳、成果最新为基本原则,保证引文质量与数量达到最优化状态,最大程度地降低因引文量失当而产生的文字复制比。

3.突出引文的论证作用。

参考文献的主要作用在于引证,即:使用其论题、观点、概念、理论、方法、结果、结论、事实、数据等为本人论文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应用价值提供必要的论证依据。

单纯堆砌与拼接引用文字、过度引用、抄袭、无效引用、错误引用等非合理引证易于造成高文字复制比。为此,使用参考文献时,必须明确区分并妥善处理用于引证的和仅供参考的文献。

引证主要用于:作为选题背景,以确定本文的研究范围;作为本文的论题,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补充完善,以求深化与提高;作为反论题,指出其缺陷与错误,予以批驳和推翻,以便提出新的观点、理论和方法;作为论据,为自己的创新提供佐证。引证时,应视具体需要采用指示性引用、直接性引用、概括性引用。

(二)参考文献在文中的合理标识

参考文献在文中的合理标识,直接决定着文字复制部分的直观性与可核查性,便于有效区分合理引用与抄袭。而引用一篇或多篇文章的多处内容只标识部分引文、省略自引标识、错引、抄袭等所形成的部分不标识、全不标识、错误标识则可直接导致文字复制比升高与“抄袭”。

因此,引文必须合理标识,且与文末著录对照一致,才能使检测结果趋于客观公正,三者间的关系如图所示。

上图所示16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中:

检测系统会将、、、判为“引用”,其余12种判为“抄袭”,其中,2.1~2.4、2.2~3.4一般不会发生,2.4~3.4比较少见;2.1、2.2中,文末不著录的,检测会判为“抄袭”;而2.3、2.4中,无论文末是否著录,都会判为“抄袭”。因此,多数情况下引文必须准确、充分地标识和著录。

引用须与注释区分开。“引用”通常是对公开出版文献内容的使用,而“注释”则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作进一步的解释或补充说明,包括“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

“释义性注释”是解释或补充说明的文字,可用“()”标注在句后,也可与参考文献一起或单独列于文末,更多时标注在地脚,文中用相同序号标识;“引文注释”是引用未公开发表的私人通信、档案资料、内部资料、书稿、待发表文献、会议发言,以及1911年以前出版的无现代版本的各种版本的古籍、仅有中介文献信息的“转引自”类文献、文后参考文献的节略形式等文献,置于地脚或单独列于文末,不列入参考文献表中。

(三)参考文献在文末的正确著录

文后参考文献的可检索性,是学术不端文献系统准确识别文字重合部分和人工判定检测结果的直接依据和保证。

许多重合文字是由于文后参考文献与引文及其标识不对应造成的,主要表现为:

文字重合处没有标识引用文献序号,且文后参考文献表中也没有作相应的文献著录;

文字重合处尽管标识了参考文献序号,文后参考文献表中也列出了相应文献,但核查发现引用文字并非出自所列文献;

引证时,文后列举了参考文献,文中却不作任何引文标识;

文后参考文献中标注了网址等出处,因超过了网络文献的保存期限以及网络数据库和网站权限设置而无从查证;未引用而直接抄袭参考文献,以增加其数量。

因此,适于检测要求,文后参考文献必须严格据实列举,与文中引文内容及其标识构成一对一、一对多的关系,以有效减少因抄袭和“无出处”引用而造成的文字重合和抄袭。

著录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则以及文献编辑出版单位的规定执行。

(1)杜绝差错。著录错误主要由文献信息来源不准确和书写错误造成。因此,获取的参考文献须核实无误方可使用,必要时可通过专业软件endnote、poweref等进行检核。

(2)确保可检索性。采用的参考文献应以便于核查为原则,确定其来源与著录形式。为了避免参考文献因受到使用权限制或网站变更而无法核查的情况发生,应尽量参考最新的可查文献。

(3)多用直接性著录。直接性著录指直接、完整、准确地将参考文献著录出来。对于转引文献,无法找到原始文献的,只能作为注释标注;可以查到原始文献的,应将原始文献作为参考文献直接著录。

本文内容节选自:《研究生学术论文写作中参考文献的合理引用———以适于“学术不端文献检测”为视角》,发表于《研究生教育研究》2013年第3期;作者:李瑛、金林祥 。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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