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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之死初探:忠奸格局叙事下的秦桧罪人地位再思考

2020-06-07

去年三月,李白桃红、草长莺飞之际,龙马君携内人并泰山泰水大人游西湖,览湖光山色之余,也拜谒了位于西湖西北角的岳王庙。

明末顾炎武说:有亡国,有亡天下。相应的,英雄大抵也分两种,有保一姓之国的英雄,也有保天下的英雄。保一姓之国的英雄不可胜数,保天下的英雄则屈指可数,岳飞就是其中之一。

对于岳飞这样一位保天下的真正的民族英雄,龙马君心中一直十分崇敬。金庸先生曾写过一篇不长不短的《袁崇焕评传》,龙马君也一直想效仿金庸先生,写段不多不少的文字来纪念岳飞。

从何处入手呢?突然想起去年拜谒完岳王庙后,曾在就餐时与教历史的泰山大人就岳飞之死作过一次讨论,这似乎是一个不错的切入口。从今天开始,龙马君就开一个专题,与诸位读者老爷探讨下岳飞之死。作为系列的开篇,今天,咱们就先破除我们对于岳飞之死的刻板印象,就秦桧在岳飞冤案中的罪人地位作一番探讨。

一、正史中秦桧冤杀岳飞事件的经过

龙马君内人祖籍江苏江宁,恰好是奸相秦桧的同乡。在江宁博物馆的新馆中,有一尊秦桧的坐像,由于这尊像的秦桧不是跪着,曾引起不小的风波。

在大多数的人认知中,岳飞是因秦桧构陷而死,事实是不是这样呢?下面我们先按照《宋史·列传第一百二十四》(方便起见,下文统称《宋史·岳飞传)的记载来梳理一下岳飞的被害经过。

初,桧逐赵鼎,飞每对客叹息,又以恢复为己任,不肯附和议。读桧奏,至"德无常师,主善为师"之语,恶其欺罔,恚曰:"君臣大伦,根于天性,大臣而忍面谩其主耶!"

岳飞与秦桧在是否与金国议和的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岳飞主战而秦桧主和,且岳飞对秦桧一味主和极其不满,开始只是"每为对客叹息",后来发展到公开指责。这是岳飞与秦桧矛盾的远因。

兀术遗桧书曰:"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始可和。"桧亦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力谋杀之。

当时,金国是金熙宗完颜亶在位,但实际统治者为完颜宗弼,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金国四太子金兀术。经过1140年至1141年两年的战争,宋金双方互有胜负,都未有大的进展,均有意议和,而一意主战、"方为河北图"的岳飞就成了议和的障碍,因此金兀术写信给宋朝谈判代表秦桧,提出除去议和障碍岳飞的建议。秦桧对此深表赞同,另外,他还认为岳飞不死不仅和议难成,而且还会祸及自身,所以"力谋杀之"。

于是,秦桧及其党羽开始罗织罪名,陷害岳飞,但是始终没有找到有力的罪证,直至岁暮仍不能定罪,于是秦桧玩起了非常手段。

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

秦桧往关押岳飞的监狱里递了张小纸条,岳飞就这么被处死了。

这段正史《宋史》的叙事,大致可以总结为三点:

其一,岳秦两人之间早有仇怨,秦桧挟私报复。

其二,秦桧冤杀岳飞的重要原因是因金人要求。

其三,秦桧冤杀岳飞并未动用公权力,而是通过非常手段向监狱人员私下授意的方式加以杀害。

对于这段叙事,龙马君是很怀疑的,疑点颇多。第二点岳飞之死与宋金和和议之间的关系,龙马君将于后一篇专篇论述,此处暂不作讨论。下面对第一点和第三点作详细分析。

二、秦桧与岳飞之间有无仇怨?

龙马君遍查《宋史·岳飞传》,其中提及秦桧的共有29处。首次提及秦桧已经到了绍兴七年,即公元1137年,距岳飞遇害已不足5年。秦桧之间发生大小矛盾6次,大致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秦桧阻碍岳飞的军事行动。

其一,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飞方图大举,会秦桧主和,遂不以德、琼兵隶飞。"当时,中兴四将之一的刘光世因为消极避战被革职,宋高宗赵构于是答应将刘光世麾下淮西军悍将王德、所部五万人转隶岳飞,但当时宰相张浚与枢密使秦桧主和,不愿积极主战的岳飞进一步扩充军力搅黄和局,因而竭力阻止,最后赵构收回成命,淮西军叛宋投金,岳飞愤而辞职。

其二,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宋朝派遣使者到洛阳谒扫北宋诸位先帝陵墓,岳飞提出率领轻骑随同护卫,借机窥探金国虚实,"桧白帝止其行"。

其三,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岳飞第四次北伐,进至离开封不远的朱仙镇,"桧欲画淮以北弃之",因此让张俊、杨沂中等部撤军,令岳飞侧翼暴露,再建议赵构令岳飞孤军撤退,岳飞被十二道金牌诏返,由此悲泣:"十年之力,废于一旦!"

上述矛盾严格来说不是矛盾,岳飞当时虽官至太尉,但终究是统军将领。军队的分隶、统合、战略进退决策权均在宋廷,对于宋廷的决策,岳飞是要无条件服从的,而秦桧仅是在职责范围内行动。再者,按照宋朝制度,上述对于岳飞的命令肯定是要赵构本人首肯的,对此岳飞也应该是心知肚明,不太可能迁怒于秦桧。此外,岳飞反应最激烈的淮西军转隶风波中,秦桧与岳飞并未直接发生冲突,向高宗进言以及与岳飞直接发生冲突的都是宰相张浚,秦桧并未直接出面。

第二类:岳飞触怒秦桧。

其一,前文已述及,岳飞多次公开表达对一意主和的秦桧的不满。

其二,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前文所提及的宰相张浚因为淮西兵变而罢相,秦桧升任宰相,继续与金国议和,岳飞于是告诫宋高宗赵构:

"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谋国不臧,恐贻后世讥"。桧衔之。

岳飞提醒赵构注意金人的诚信问题,同时指出秦桧不能很好的为国家考虑,恐怕会被后人笑。秦桧知道后怀恨在心。

其三,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中兴四将之一的韩世忠麾下部将犯事,秦桧欲以此来构陷韩世忠,岳飞知道后,"驰书告以桧意,世忠见帝自明。"后来张俊将这件事密告秦桧,秦桧因此大怒。

上述三个事件,前两个事件可以概括为岳飞与秦桧的政见之争。当时岳飞已经官拜太尉,属于一品大员,按照《宋高宗实录》的记载,岳飞时常进宫向赵构进言,岳飞的主战态度不仅赵构与秦桧心知肚明,而且朝野皆知,在进言过程中批评作为主和派代表的秦桧两句,其实并无不妥。两宋时,同僚之间相互批评乃至攻讦乃是常事,秦桧当政时,批评弹劾秦桧的人也大有人在,岳飞此举其实并不会对秦桧的地位构成任何实际威胁,秦桧或许会心生不满,但是是否达到必欲杀之而后快的地步则值得怀疑。

第三个事件发生时距离岳飞遇害已经不远,当时和议已经在望,赵构也开始着手削夺武将兵权。中兴四将中,刘光世被免职,张俊主动交出兵权,在赵构那里成功过关,因此,秦桧构陷韩世忠与构陷岳飞其实目标一致,不过是执行赵构的削夺兵权的计划,排除两人的潜在威胁。后来韩世忠"见帝自明",辞去枢密使之职,并奏请告老,赵构也就放过了他,未再深入追究。这一事件中,秦桧和赵构的目的在于削夺韩世忠兵权,而非在于制其死地,后来目的也达到了。因此,如果说秦桧因为岳飞告密而怨恨岳飞,未免太小看秦桧这个宰相的气量。

由上可知,秦桧与岳飞一为文臣、一为武将,在绍兴七年(1137年)之前并无太多交集,在绍兴七年之后直至岳飞遇害的五年间,主要矛盾也为政见之争,在宋朝实属平常,远未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三、秦桧有无私下授意杀害岳飞?

按照《宋史·岳飞传》的记载,岳飞被冤杀是因为秦桧"手书小纸付狱",即通过递小纸条的方式授意狱卒秘密杀害了岳飞。

这段记述可能来自岳飞之孙岳编纂的《金佗稡编》,在这本书中对秦桧杀害岳飞经过的描写颇为传神:

"方狱之未成也,秦桧自都堂退入小阁,食柑,以手书柑皮者竟日。俄以小纸付老兵,持至寺,而先臣遂报死。"

这里的先臣指的就是岳珂的先祖岳飞。南宋记载宫廷轶闻颇多的《朝野遗记》中则记载的更为戏剧化,当秦桧"食柑玩皮"决心难下之时,其妻王氏笑道:"老汉何一无决耶?捉虎易,放虎难!"于是秦桧不再犹豫,"手书小纸付狱",私下授意杀害了岳飞。

其实稍有历史常识者即可知上述两段记述荒诞不经,岳飞是一品大员,名动天下,除非皇帝亲自下令,有谁敢杀?再者,不论宋太祖所谓“不得杀士大夫与上述言事人”的家法是否属实,宋朝不轻易诛杀大臣都是事实,即使像陈东那样的太学生都需要宋高宗赵构本人反复斟酌亲自下令,事后还追赠官职。岳飞一案已经引起朝野高度关注,对岳飞这样级别和身份的官员,秦桧怎么可能敢私下授意杀害?

因此,可以推论,杀害岳飞肯定是宋高宗赵构直接下令,秦桧仅仅是个执行者。有无证据呢?当然有。

南宋李心传编纂的《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中记载,对岳飞一案,刑部、大理寺提出了处刑建议:"岳飞私罪斩,张宪私罪绞","岳云私罪徒",呈报赵构批准,赵构当即下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秦桧、万俟卨以刑部、大理寺名义上状,主张保留岳云性命,赵构不允。

由以上记载可知,赵构不仅直接下令处死岳飞,而且还加重了张宪、岳云两人的刑罚,将张宪由绞刑改为斩刑(古代刑制,斩刑由于不能保留全尸,是比绞刑更重一等的刑罚)。将岳云由徒刑改为斩刑,而且驳回了秦桧、万俟卨建议保留岳云性命的建议。这段记载也可以从《宋史》宋高宗本纪得到印证:

"癸巳,赐岳飞死于大理寺,斩其子云及张宪于市,家属徙广南,官属于鹏等论罪有差。"

至此,大致可以断定,《宋史》中秦桧"手书小纸付狱"杀害岳飞的情节纯属子虚乌有。为何会有如此记载呢?原因不难分析,元人编纂《宋史》的资料来源于宋朝官方档案以及被官方认可的民间书籍,由于宋孝宗即位后即为岳飞平反,无论是宋朝的史官还是宋朝体制内的岳飞后人岳珂在肯定岳飞的同时,都需要为尊者宋高宗赵构讳,只能将杀害岳飞的责任推给他人。宋孝宗为主战派岳飞平反是为北伐作舆论准备,作为主和派代表的秦桧自然就成了最合适的替罪羊。

四、中国传统历史叙事中忠奸格局的神话

岳飞之死是一个悲剧,岳飞也是一个悲剧英雄。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对所有的悲剧英雄似乎总有一种神话,即张鸣教授在《重说中国近代史》中提及的所谓"忠奸格局"的神话。这一神话将所有的历史人物分为泾渭分明的两个阵营,忠臣与奸臣,而忠臣的一切悲剧都来源于奸臣的构陷与污蔑,如赵盾被杀是由于屠岸贾陷害,邓艾被杀是由于钟会陷害,高颖被杀是由于宇文化及陷害,具体到岳飞,他的悲剧则是奸臣秦桧一手造成的。

这种叙事方式并不能说全错,但却简化了历史的脉络,忽视了人性的复杂,也阻碍了我们对于历史的深入思考。就如岳飞之死这个问题,很难用一句"奸臣陷害"就能加以概括,秦桧千古罪人的地位值得重新思考。本篇文字也并非要为秦桧翻案,只是想破除大家关于岳飞冤案的秦桧的刻板印象。


责任编辑:郭旭晖 龚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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