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维文旅:乡村文化的构成
基于乡村地域特性和乡村社会性质,乡村文化是指乡村区域的村民在生产、人际交往过程中,为满足生存、生活需要,共同创造、集体享有的人类创造物的总和。既包括物质产品、符号表征等物化层面创造物,也包括价值体系、语言、行为方式等非物化层面创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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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维文旅认为,乡村文化具有乡土性、共有性、延续性、时代性四大特征。
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乡土性。乡村文化是一种“有根”的文化,有着“生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乡土认同感,承载着乡音、乡土、乡情以及古朴的生活、恒久的价值和传统。
共有性是指乡村文化是乡村成员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共同形成的,并在非强制状态下共同遵守。
延续性是指乡村文化是在数百乃至上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并通过乡村成员的后天习得而不间断地传承着。
时代性是指乡村文化精神内核虽然稳定,但也会随着时代趋势的强大力量而发生巨变。
根据文化层次理论,乡村文化可分为物态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四类,它们共同构成乡村整体的文化形态。其中,除物态文化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都是无形的,都需要借助载体进行呈现,在文化传承与更新方面难度较大。
(一)物态文化
物态文化是指可触知的具有物质实体的文化事物,如村落形态与风貌、乡村建筑、生产生活资料、劳动产品等。与制度文化、行为文化与精神文化相比,物态文化更为直观,是乡村文化的最直接呈现。
(二)制度文化
制度文化是乡村基于自身稳定和关系协调,由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规则形成的规范体系。它是乡村社会成员在物质生产生活过程中所结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包括成文的乡约村规等行为规范,也包括生产生活组织方式、礼仪规范等未成文的习惯性行为模式。
(三)行为文化
行为文化是乡村社会成员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慢慢衍生出的习惯风俗,包括早睡早起、固定时间地点聊天、见面问好等日常生活习惯,社戏等文艺表演,打麦节、播种节等传统节日各方各面。
(四)精神文化
精神文化是乡村社会成员在生产生活中逐渐建立起来的价值观念,包括家族文化、宗教文化、乡村审美、孝道文化等。精神文化具有价值导向,物态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本质上说都源于乡村的精神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