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协会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成立
中国版权协会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日前在京成立。该委员会是由文字作品版权领域相关单位和机构自愿组成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受中国版权协会直接领导,是中国版权协会的二级委员会。
成立大会上,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表示,文字是著作权保护主体中最重要、最基础的,26家发起单位基本上都是作品的使用单位,发挥作用的空间非常大。他指出,第一,委员会及各发起单位要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进行探索,使已经获得授权的作品发挥最大的价值。第二,面对一些侵权现象,委员会要积极开展维权工作以及在维权中调解问题。在事实认定清楚的基础上,协调化解矛盾。第三,主任和副主任单位要真正使委员会成为一个有力量的机构,自主独立发挥作用。协会将全力支持委员会的工作。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于慈珂指出,中国版权协会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是中国版权协会成立的第四个分会,在网络时代保护文字版权,推动文字版权更广泛的运用和传播,具有非常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将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同时,他对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提出三点希望:第一,希望委员会吸引团结更多企业加入进来,在全国、全行业发挥更大的作用。第二,希望委员会带头尊重保护版权,在创造、运用版权的同时也尊重保护别人的版权,在版权方面要做示范榜样的作用。第三,希望委员会要更多的立足于我们每一个委员会发起单位的工作实际,立足于行业实际开展工作,解决行业当中版权保护、运用、传播等等各方面突出的、实际存在的问题,给会员、行业带来切切实实推动发展的实际效果。(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靳晓燕)